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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同时做好廉洁风险防范,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将**增补非免疫规划疫苗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5日。
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于公示期内,****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81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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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