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广场1#楼装修改造 |
| 标段编号 | ****003001 | 标段名称 | ****广场1#楼装修改造施工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广场1#楼装修改造(项****广场1#楼装修改造(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场1#楼装修改造(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高新管备〔2025〕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广场1#楼装修改造(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广场1#楼装修改造
2.2 建设地点: **市**区****、金欣路西
2.3 建设内容: ****广场1#楼装修改造施工包括****广场1#楼共23层,总建筑面积约3.2万㎡。此次拟将1-2层改造为公区、商业配套,3-23层改造为人才公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903.53万元,含暂列金272.4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广场1#楼共23层,总建筑面积约3.2万㎡。此次拟将1-2层改造为公区、商业配套,3-23层改造为人才公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2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电子证书过期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2942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专业承包业绩(不含厂房、仓储建筑、工业类综合体等)。
业绩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2)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如施工合同备案的,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公章;如施工合同为信息归集的,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4)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6 月3日 9 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29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5)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6)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本项目图纸过大,请各投标单位登录百度云网盘下载查看。
链接: / 提取码: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区金霞路5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锦绣
**圆融汇1#13层 路1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秦女士
电话: 0513-****8690 电话: 150****7585、159****714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陈先生
邮编: 2263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3-****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地址:**市**区金霞路555号**圆融汇1#13层
联系方式:0513-****8690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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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委员会抽签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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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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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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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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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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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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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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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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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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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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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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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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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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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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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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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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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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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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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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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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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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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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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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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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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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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特别提醒: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电子证书过期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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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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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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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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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2942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专业承包业绩(不含厂房、仓储建筑、工业类综合体等)。 业绩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2)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如施工合同备案的,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公章;如施工合同为信息归集的,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4)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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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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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标书代写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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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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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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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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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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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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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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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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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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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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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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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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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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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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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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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8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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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标书代写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标书代写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标书代写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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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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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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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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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要求(暗标):****委员会现场出题(2道题目),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最多得2分。暗标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无需制作封面。除可设置页码外不得设置页眉页脚,不得设置水印(含底纹等)。除图表、图纸、图片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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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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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5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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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 页 |
2 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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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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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2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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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4 页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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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15 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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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现场 书面答辩,问题共1题,每题分值为 2 分。 (2)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书面材料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标识;不得包含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标注无关的记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3)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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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2942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专业承包业绩(不含厂房、仓储建筑、工业类综合体等)。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2分。 业绩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2)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如施工合同备案的,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公章;如施工合同为信息归集的,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4)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注:该条业绩如为资审中提供的业绩,则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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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2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8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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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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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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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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