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整厂搬迁项目 | **市周庄镇倪家巷村洪塔路31号 | **** | 冠誉****公司 | 应镇工改要求,且为了适应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现该公司拟由**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南段460号整厂搬迁至**市周庄镇倪家巷村洪塔路31号,租用**市周****委员会闲置厂房6659.53平方米,拟淘汰原有烘干机4台,搬迁原有缩呢机、起毛机、剪毛机、烫光机等国产设备74台(套),并新增定型机4台(套)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纺织品后整理能力不变,仍为280万米/年。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河。 2、废气:本项目起毛、刷毛、剪毛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定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金属密闭管道形成废气收集管接入一套“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定型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噪声源经采取相应防噪、降噪措施后,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废绒毛、废布、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包括废机油)、喷淋废液、废过滤网、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