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1000万套高端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道77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00万套高端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项目 | ****开发区**北路88号 | **** | **凯泽****公司 | 本****经济开发区的光电新材料产业园C6厂房的部分区域(用地约20000平方米,该厂房的西侧区域预留其他企业使用)及配电房、电梯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厂区员工80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10时 | 我局于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至**县****公司,接管水质执行**县****公司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按照“减量化、**化、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4、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