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街道 |
| 标的名称 | 出租**市**区大沙头三马路1号物业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210,0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1.首两年每月租金不变,第三、四年每月租金为[第二年月租金X(1+3%)],第五、六年每月租金为[第四年月租金X(1+3%)] 。 2.电、水费、垃圾费等其他费用:由****政府相关部门缴纳。 3.挂牌租金不包含经营服务费,承租方须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200,000元经营服务费。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3113.83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标的出租面积约为3113.83平方米。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的两年内须对物业的电梯、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楼顶防水、室内排(污)水、消防设备、室内外电气工程、监控系统、屋顶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进行更换、维修、改造等且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本数),并向出租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投入证明文件(例如合同、发票、票据等)。通过出租方验收后,按首年首月租金标准连续2年给予承租方每年1个月免租期(分2个月体现,每次体现0.5个月)。免租期间承租方仍需向出租方支付需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71742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3113.83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工业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8-31)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0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为:138****1982(何先生)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事后行权 | ||||||||||||||||||||||
| 候选成交规则 |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候选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候选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 2.该物业证载面积为3113.83㎡,出租面积为3113.83㎡。 3.承租方需自行对该物业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该物业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物业产生的所有风险。 4.承租方须提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须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5.承租方必须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现状,现为营业状态,****商铺、写字楼、公寓配套等商业经营。承租方知悉并同意,须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协商该物业交接事宜,无论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在场地交接协调事宜中出现任何问题的,承租方均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6.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该物业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8月31日止,若中标方非原承租方,承租方须自行协调与原承租方、使用人的物业交接问题。出租方不承担物业的清场义务,新承租方不因此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费用。在签订成交确认之日起6个月内未完成交付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除退回保证金外,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7.该物业证载用途为工业。出租方按该物业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性质、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物业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登记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或者追究****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对物业的消防设备、监控系统等进行更换、维修、以确保物业满足其经营的法定条件。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消防(该物业未办理消防验收报批)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出租方不保证该物业(未办理消防验收报批)现有消防设施符合现时消防规定,也不保证承租方能取得该物业消防合格证。承租方须自行解决消防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确保物业满足其经营所需的一切法定条件。 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承租方明确知悉,标的物业用于经营活动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相关执照的风险,该风险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问题、物业规划用途、行政管理限制、承租方自身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等。承租方自愿承担该风险,不得以无法办理经营证照等理由向出租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在租****政府部门对消防状况整改或其他处理要求的,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对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政府部门的要求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政府部门工作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使用场地,要求承租方按租赁期内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9.承****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市房屋租赁合同》《**市房屋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当日新承租方须同时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等费用。****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承租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0.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追究出租方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索取赔偿及其它费用。 11.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对该物业建筑物、构建物以及整栋物业范围内一切设备设施(包括用电、电梯、消防、给排水、电线布线等)出资管理维护,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或置换,由于维修保养与维护产生的维保维护费、更换或维修设备零件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需要查阅相关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文件的,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出租方提供相应文件。所有改造的设备设施权属在合同终止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2.承租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出租方对任何装修支付任何费用。 1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擅自加建临时建筑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出租面积范围内加建建筑面积或擅自施工等行为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执行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租赁场地,或要求承租方补足保证金。如出租方扣除保证金后仍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及时赔偿出租方损失。 14.承租方不能在该物业内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及影响出租方声誉的行业,否则视同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5.承租方不得作出影响出租方声誉的行为,否则视同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6.承租方不得以该物业的使用权为本身的经营活动或为他人提供任何抵押性质的担保。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委托经营,如需分租,应事先征得权属人的书面同意。如承租方分租给同一次承租方的出租面积超过承租面积50%或以上的,承租方应事先征得权属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7.如承租方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或承租方违反有关合同条款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除没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还需收取承租方不少于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8.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 |
||||||||||||||||||||||
|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830,000元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其中200,000元为经营服务费。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
|||||||||||||||||||||||
|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候选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候选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
2.该物业证载面积为3113.83㎡,出租面积为3113.83㎡。
3.承租方需自行对该物业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该物业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物业产生的所有风险。
4.承租方须提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须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5.承租方必须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现状,现为营业状态,****商铺、写字楼、公寓配套等商业经营。承租方知悉并同意,须由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协商该物业交接事宜,无论承租方与原承租方在场地交接协调事宜中出现任何问题的,承租方均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6.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该物业原租赁合同至2026年8月31日止,若中标方非原承租方,承租方须自行协调与原承租方、使用人的物业交接问题。出租方不承担物业的清场义务,新承租方不因此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费用。在签订成交确认之日起6个月内未完成交付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除退回保证金外,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7.该物业证载用途为工业。出租方按该物业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性质、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物业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登记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或者追究****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对物业的消防设备、监控系统等进行更换、维修、以确保物业满足其经营的法定条件。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消防(该物业未办理消防验收报批)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出租方不保证该物业(未办理消防验收报批)现有消防设施符合现时消防规定,也不保证承租方能取得该物业消防合格证。承租方须自行解决消防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确保物业满足其经营所需的一切法定条件。
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承租方明确知悉,标的物业用于经营活动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相关执照的风险,该风险可能由多种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问题、物业规划用途、行政管理限制、承租方自身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等。承租方自愿承担该风险,不得以无法办理经营证照等理由向出租人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在租****政府部门对消防状况整改或其他处理要求的,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对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政府部门的要求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政府部门工作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使用场地,要求承租方按租赁期内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9.承****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市房屋租赁合同》《**市房屋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当日新承租方须同时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等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等费用。****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承租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0.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追究出租方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索取赔偿及其它费用。
11.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对该物业建筑物、构建物以及整栋物业范围内一切设备设施(包括用电、电梯、消防、给排水、电线布线等)出资管理维护,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或置换,由于维修保养与维护产生的维保维护费、更换或维修设备零件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需要查阅相关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文件的,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向出租方提供相应文件。所有改造的设备设施权属在合同终止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2.承租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出租方对任何装修支付任何费用。
1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擅自加建临时建筑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出租面积范围内加建建筑面积或擅自施工等行为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没收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执行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租赁场地,或要求承租方补足保证金。如出租方扣除保证金后仍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及时赔偿出租方损失。
14.承租方不能在该物业内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及影响出租方声誉的行业,否则视同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5.承租方不得作出影响出租方声誉的行为,否则视同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6.承租方不得以该物业的使用权为本身的经营活动或为他人提供任何抵押性质的担保。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委托经营,如需分租,应事先征得权属人的书面同意。如承租方分租给同一次承租方的出租面积超过承租面积50%或以上的,承租方应事先征得权属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7.如承租方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或承租方违反有关合同条款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除没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外,还需收取承租方不少于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8.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作承诺) 3.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证明材料。(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cn/ 的查询结果) 4.****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连续10年或以上且正在经营单个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物业经营经验。 | 提供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连续10年或以上且正在经营单个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物业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①如租赁所得,须提供租赁合同、经营介绍及图片等;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权属证明、经营介绍及图片等;②出租方有权实地考察,要求意向方提供相关辅佐证明资释,如无法提供或证明不足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资格其资格审核)。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须配备2名或以上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在职人员,且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发布日前至少交纳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 | 提供配备2名或以上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在职人员,且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发布日前至少交纳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的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资格证书;②提供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 |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公司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梁小姐、谭小姐 | ||
| 联系方式 | ****6100转分机号591或593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