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县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促进草食畜牧业提质增效,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要求,将在全县实施2026年粮改饲项目,现将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扶持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肉羊出栏500****养殖场(企业、**社)。
二、补贴方式与标准
1、补贴方式: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按照当年青贮饲料的实际贮量给与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按每立方米储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每吨应给与补贴金额数,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苜蓿等优质干草按干鲜 1:3 折合)。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交项目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青贮池平面图、流转土地证明或购销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6月12日前向所在乡镇申报。
2.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对申报主体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农业农村局,
3.实地核查;对通过乡镇初审的申报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养殖场养殖、青贮饲料种植、收贮设施设备等情况。
4.资格审核:县****财政局对申报主体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补贴对象资格、收贮情况等。
5.公示确定;经审核、核查通过的申报主体名单将进行属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
四、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青贮饲料收贮工作,确保青贮饲料质量。
2.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包括收贮台账,购销合同等资料,以备查验。
3.项目实施过程中,****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长城
联系电话:0317-****788
地址:****畜牧业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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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