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现对本次集采招标作如下澄清: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资格条件第三条更改为“投标总价不超过控制价,且清单内每项单价报价不超过控制单价的110%(超一项即做废标处理);” 2、投标要求中报价要求的第三条更改为“投标总价不超过控制价,且清单内每项单价报价不超过控制单价的110%(超一项即做废标处理);” 3、废标条件中初步评审无效标情形(开标时审查)第三条更改为“投标总价不超过控制价,且清单内每项单价报价不超过控制单价的110%(超一项即做废标处理);”4、取消废标条件中废标情形(评标时审查)的第十一条其他废标条件,并在价格评审添加第五条“(5)异常低价: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65%;)启动异常低价审核程序;”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