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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区建****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施工单位 | **** | 监理单位 | ******公司 | |
| 设计单位 | 中****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9891.00 |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二类 |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一)设计变更 1、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2-1号批复,采用水泥搅拌桩进行软基处理的面积扩至A区全区域,原非设备部基础区域的土层处理做法设计变更为20 cm厚C30混凝土面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15 cm碎石层+30 cm厚级配砂石褥垫层。 2、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3号批复,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道路与市政道路连接共设两个出入口,其位置目前被市政人行道及绿化带阻挡,需拆除人行道、绿化带及移植树木,以及恢复拆除后红线外与市政道路接驳口的道路硬化。其中主出入口需拆除的人行道、绿化带宽度为17m,移植的树木5棵,路灯1座,恢复的道路硬化约120m2;次出入口需拆除的人行道、绿化带宽度为8m,移植的树木3棵,路灯1座,恢复的道路硬化约65m2。原旧厂区的大门出入口处,按规划要求,需恢复为市政人行道及绿化带,宽度为14m。 3、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5号批复,主次出入口各设置一个下沉式60T地磅,60T地磅的定位明确偏小,由于定位未明确,投产厂家的工艺要求及参数不详,现取消次出入口的60T地磅设置,保留主出入口的地磅设置,并将60T提升至120T。原图纸地磅无设计设备基础,增加地磅设备基础,现地磅设备基础已施工完成。 4、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6号批复,钢构屋面气楼位置的山墙增设檩条及墙面封板。 5、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7号批复,根据施工图纸中的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房室内设吸音消音措施,100mm厚隔音棉板取消,更换为水泥砂浆找平层及内墙无机涂料。 6、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8号批复,水施15,室外配套钢筋混凝土的化粪池G8-25SQF,更改为玻璃钢机械缠绕化粪池BZHC-8A-1,在距离最近的市政污水管道处增设1个市政污水检查井。 7、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9号批复,A区钢结构外墙面彩钢板落至+0.3m,+0.3m以下为素混凝土墙体,墙体外墙面为同钢结构彩钢板颜色的外墙涂料,钢结构外立面的钢结构墙面+0.9m至+0.3m的骨架檩条布置也相应的增设;A区钢结构的窗柱底增设基础。 8、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0号批复,1、室外重力流雨水管、污水管管径200mm以上的,由PVC-U双壁波纹管其材质改为HDPE。2、室外雨水口接至检查井的管道为铸铁管De200mm,其材质均改为HDPE。 9、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1号批复,建施02一层平面图,N-P轴交1轴,在PM1847的正上方增设1个C1871。 10、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12号批复,室外生活、消防给水管DN100~200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其材质改为钢丝PE复合管。 11、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3号批复,B区配电房及A区外墙面的外墙涂料真石漆颜色改为外墙丙烯酸酯涂料(两底漆两面漆)。 12、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4号批复,A区钢构卷帘门JLM5068,共14个,其尺寸为5M*6.8M,每道门中部加一道抗风梁及两道抗风柱。 13、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5号批复,图纸电施PM03一层强电平面图,照明LED工矿灯的安装朝向,改同屋面檩条的安装朝向,相应的桥架、电缆及电系统图也相应更改。 14、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6号批复,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6号批复,电施PM04一层应急照明平面图,集中电源点式监控型消防照明灯的安装高度是距10m,现安装高度改为吸顶。 15、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7号批复,A区钢构的一层地面因垃圾处理设备未定型,原设计设备基础的面积范围暂按5000平方米计算。现垃圾处理设备位置已确定,具体区域及地面做法已明确。 (二)签证 1、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1号、002号批复,软基处理的水泥搅拌桩共6385根,目前已全部施工完成,孔径500mm,具体施打实际桩长见施工记录,按实调整。(增加造价****097元,已下浮)(含第1次变更审批****150元,原第1次变更中水泥搅拌桩的预算桩长为暂定12~21m,本次变更桩长以实际施打为准,按实调整,现水泥搅拌桩分项工程施工已完成) 2.工程灌注桩共126根,目前已全部施工完成,孔径800mm,长度见施工记录,按实调整。(增加造价214795元,已下浮)(桩基工程预算时桩长为暂定,结算按实调整,现桩基分部已施工完成) 3.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道路与市政道路连接共设两个出入口,其位置被市政人行道及绿化带阻挡,现已拆除人行道、绿化带及移植树木,以及恢复拆除后红线外与市政道路接驳口的道路硬化。其中主出入口需拆除的人行道、绿化带宽度为17m,移植的树木5棵,路灯1座,恢复的道路硬化120.063m2;次出入口需拆除的人行道、绿化带宽度为8m,移植的树木3棵,路灯1座,恢复的道路硬化约64.916m2;原旧厂区的大门出入口处,按规划要求,需恢复为市政人行道及绿化带,宽度为14m。(增加造价88813元,已下浮) 4、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5号批复,主次出入口各设置一个下沉式60T地磅,60T地磅的定位明确偏小,由于定位未明确,投产厂家的工艺要求及参数不详,现取消次出入口的60T地磅设置,保留主出入口的地磅设置,并将60T提升至120T。原图纸地磅无设计设备基础,增加地磅设备基础,现地磅设备基础已施工完成。(增加造价16516元,已下浮) 5、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6号批复,钢构屋面气楼位置的山墙增设檩条及墙面封板。(增加造价21443元,已下浮) 6、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7号批复,根据施工图纸中的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房室内设吸音消音措施,100mm厚隔音棉板取消,更换为水泥砂浆找平层及内墙无机涂料。(增加造价19328元,已下浮) 7、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8号批复,水施15,室外配套钢筋混凝土的化粪池G8-25SQF,更改为玻璃钢机械缠绕化粪池BZHC-8A-1,在距离最近的市政污水管道处增设1个市政污水检查井。(减少造价22641元,已下浮) 8、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09号批复,A区钢结构外墙面彩钢板落至+0.3m,+0.3m以下为素混凝土墙体,墙体外墙面为同钢结构彩钢板颜色的外墙涂料,钢结构外立面的钢结构墙面+0.9m至+0.3m的骨架檩条布置也相应的增设;A区钢结构的窗柱底增设基础。(增加造价84193元,已下浮) 9、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0号批复,1、室外重力流雨水管、污水管管径200mm以上的,由PVC-U双壁波纹管其材质改为HDPE。2、室外雨水口接至检查井的管道为铸铁管De200mm,其材质均改为HDPE。(减少造价11070元,已下浮) 10、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1号批复,建施02一层平面图,N-P轴交1轴,在PM1847的正上方增设1个C1871。(增加造价4165元,已下浮) 11、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12号批复,室外生活、消防给水管DN100~200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其材质改为钢丝PE复合管。(减少造价44588元,已下浮) 12、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3号批复,B区配电房及A区外墙面的外墙涂料真石漆颜色改为外墙丙烯酸酯涂料(两底漆两面漆)。(减少造价47297元,已下浮) 13、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4号批复,A区钢构卷帘门JLM5068,共14个,其尺寸为5M*6.8M,每道门中部加一道抗风梁及两道抗风柱。(增加造价9651元,已下浮) 14、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5号批复,图纸电施PM03一层强电平面图,照明LED工矿灯的安装朝向,改同屋面檩条的安装朝向,相应的桥架、电缆及电系统图也相应更改。(增加造价21123元,已下浮) 15、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7号批复,A区钢构的一层地面因垃圾处理设备未定型,原设计设备基础的面积范围暂按5000平方米计算。现垃圾处理设备位置已确定,具体区域及地面做法已明确。(减少造价****199元,已下浮) 16、依据联系单编号:联系单 016号批复,电施PM04一层应急照明平面图,集中电源点式监控型消防照明灯的安装高度是距10m,现安装高度改为吸顶。(减少造价4,876元,已下浮) 17、工程联系单 002-1号的批复,采用水泥搅拌桩进行软基处理的面积扩至A区全区域,原非设备部基础区域的土层处理做法是毛石夯填,现基底为水泥搅拌桩,其地面做法已调整为20 cm厚C30混凝土面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15 cm碎石层+30 cm厚级配砂石褥垫层。(增加造价****370元,已下浮) |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 2.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本次变更及签证:531672元 增项:/元 甩项:/ 本次合计:572583元×(1-7.145%下浮率)=531672元,占合同造价的1.32%(累计变更总为****822元,占合同造价的5.31%)(备注:含第1次变更审批****150元(占合同造价比3.98%)) |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联系单 |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施工单位:**** | ||
| 项目设计单位:中****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公司 |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 2026年06月03日 | 2026年06月03日 |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