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厘清资产状况,完善资产台账,实现资产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拟计划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局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预算总额:14万元以内,超出预算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及规格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电局资产清查专项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清查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二)采购需求
1.清查范围
本次资****机关本级全部占有、使用的资产及相关往来账务,具体包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以及单位往来账款等所有资产、负债项目。通过本次清查,实现资产确认、确权、确值,确保帐实、帐卡、帐帐相符,数据信息准确完整。
2.单位资产基本概况
以2026年4月30日为资产负债清查基准日,我局资产总额共计8753.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2.94万元、非流动资产5770.89万元。
核心资产明细:固定资产原值5202.81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6.12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3001.03万元;负债方面,其他应付款共计109.83万元。
我局业务涵盖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电多个领域,资产品类繁杂、存放地点分散,清查工作量大、内容复杂,所有分布在各地区的资产均需实地现场核查、实物登记并留存影像资料。
3.具体清查工作要求
1.实物核查与影像留存:对所有固定资产逐一实地盘点、实物拍照存档,保证每一项资产都有对应的实物影像资料。
2.账务资料溯源核查:根据各项资产对应编码,查阅对应的财务原始资料,包含发票、采购合同、记账凭证等,统一整理扫描归档留存。
3.资产标准化管理:完成全部固定资产的统一打码、贴签工作,规范资产标识,实现资产一物一码、可追溯管理。
4.分类建立资产台账:按照资产状态、使用情况分类梳理,建立完整资产台账,具体分为在用资产、闲置资产、报废资产、盘亏资产、实物毁损资产、待调拨资产(按接收单位细分)、异地存放资产七大类别。
5.往来账款清理核查:针对单位其他应付款开展全面核查,梳理款项明细、形成原因,完成核对、清理及问题处置工作。
6.系统数据完善更新:对照实地清查结果,全面修正、完善财务一体化系统内的资产信息,确保系统数据与实物、账务数据完全统一。
2.核心服务内容
(1)资产台账梳理:核对我局现有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入账情况,梳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原值、使用部门、使用状态等基础信息,排查账实不符、信息缺失、重复登记等问题。
(2)实地盘点核查:逐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拍照核实,确认资产存放地点、使用状况、完好程度,区分在用、闲置、报废、毁损等资产状态。
(3)资产分类界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分类标准,对资产进行规范分类,核实资产权属,完善资产权属相关佐证材料。
(4)问题资产处置建议: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超期使用等问题资产,出具专业、合规的处置建议,配合我局完成资产核销、补登等后续工作。
(5)完善资产档案:完成财务一体化系统资产信息填报完善工作,协助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电子及纸质档案,形成完整、准确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点表。
(6)出具清查报告:完成全部清查工作后,出具专业、规范的固定资产清查专项报告,报告需包含清查概况、资产现状、问题分析、整改建议、资产明细等内容,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及审计相关要求。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独立法人主体,无行业惩戒、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挂靠开展业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项目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保密义务要求:供应商须签订正式保密协议,对清查全过程资产数据、涉密资料、内部事项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一)接受报价时间:2026年6月3日至6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递交地点:**自治区****市锡林大街25号****207室。
(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相关执业资质复印件;
5.本单位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核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不得晚于报价截止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五)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报价文件恕不退还,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成交原则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服务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付款方式
以双方定立的服务合同条款为准支付。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按国库支付流程办理付款。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科室:****中心
项目联系人:宝德龙高乐
电话:047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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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