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东星、红光北大库、**水库、主星一库4个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9日。
电话:0456-****730 通讯地址:****环境局监督管理股(16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 1 | **市****水库清淤工程 | **市主星朝鲜族乡**村 | **** | ******公司 | 本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水库库区内,清淤面积为554717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涉及湿地。 | 1、污水:施工期生活区租赁附近民房,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2、噪声:机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在22:00~次日6:00间不得施工。 3、废气:施工期清淤现场产生的恶臭:①淤泥随挖随运,减少堆存滞留时间,避免长期堆积发酵;②堆存淤泥全程清淤产生的淤泥利用农用复合编织袋密闭打包,抑制异味无组织扩散;③临时堆土场设置喷淋抑尘、保湿措施,降低表层有机质挥发分解强度;④分区、分段施工,缩小单次淤泥堆存规模,减少异味产生总量;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覆土绿化,快速消除污染源头;施工扬尘采用围挡施工、苫布遮盖、定期洒水;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清运; 清淤产生的淤泥,综合外售用于绿化土,日产日清。 5、生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按征地进行占地,临时占地尽量少占,减少植被破坏;在施工期间,要禁止捕鱼、破坏占地外的植被,表土剥离后表面覆盖密目网并编织袋装土围挡;施工结束后,剥离表土用于临时占地复垦,临时占地全部恢复为原地类。保存建设前后影像资料,作为验收依据。 | 是 | 同意 |
| 2 | **市主星朝鲜族乡红光北大库清淤工程 | **市主星朝鲜族乡 | **** | ******公司 | 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清淤范围位于红光北大库库区内,清淤面积为108382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涉及湿地。 | |||
| 3 | **市****水库清淤工程 | **市主星朝鲜族乡西1km | **** | ******公司 | 本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水库库区内,清淤面积为339162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涉及湿地。 | |||
| 4 | **市主星朝鲜族乡主星一库清淤工程 | **市主星朝鲜族乡 | **** | ******公司 | 本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清淤范围位于主星一库库区内,清淤面积为74264.32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涉及湿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