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5日 |
| 标 题:****关******局****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技术用房迁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发改投〔2022〕6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0日 |
| 效力状态: | |
****分局:
你单位报来《******局****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技术用房迁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于2021年10月11日以**发改投〔2021〕147******局****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技术用房迁建、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区乡镇8个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的批复,项目需按照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局****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技术用房迁建、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名称:****分局基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9222.54平方米,包含8个子项目,******局小董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841.43平方米、大寺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841.43平方米、贵台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449.82平方米、板城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470.34平方米、那香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470.34平方米、长滩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470.34平方米、新棠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2470.34平方米;青塘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1208.5平方米,****服务区用房、业务技术用房、后勤保障用房、配套设施(平整土方、砖砌围墙、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总平绿化、支护护坡、视频监控总平工程、充电桩、智能化设备购置等)。
三、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小董镇、大寺镇、贵台镇、板城镇、长滩镇、新棠镇、青塘镇。
四、调整后项目投资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13425.6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27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8.12万元,预备费1220.5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征地费用由区财政承担50%外.其余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
五、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完善各项手续后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附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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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
附件
| 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 ||||||||
| 项目名称:****分局基层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序号 | 招标内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1 | 勘察 | √ | √ | √ | ||||
| 2 | 设计 | √ | √ | √ | ||||
| 3 | 建筑工程 | √ | √ | √ | ||||
| 4 | 安装工程 | √ | √ | √ | ||||
| 5 | 监理 | √ | √ | √ | ||||
| 6 | 设备 | √ | √ | √ | ||||
| 7 | 重要材料 | √ | ||||||
| 8 | 其他 | √ | ||||||
| 情况说明:本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的项目范围,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13425.63万元人民币。依照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该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费为10277.00万元,施工项目超过400万元,应采用招标方式;如在实施过程中单项工程设计费、勘察、监理费超过100万元,应进行公开招投标,本项目单项工程设计费、监理费超过100万元,应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