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暖泉遗址、古州城遗址、邺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3日 09:42 |
| 预算金额 | ¥2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程金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606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大街8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60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 **市 **区**东路528号金嘉园商业2号入口三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7678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暖泉遗址、古州城遗址、邺城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内容:一标段:**市**暖泉遗址发掘;二标段:雄**区**古州城遗址发掘、**市临**邺城遗址东魏北齐宫**发掘;采购数量:1项目实施地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3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中****文物局令(1998年第2号)第二章第四条 考古发掘实行团体和个人领队负责制。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可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经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指派,担任考古发掘项目的领队;第三章第八条 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国考古发掘申请书》,由考古发掘单位经发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管理部****文物局提出申请;第十一条 国家文物****学院在每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初,集中对当年各项考古发掘申请进行审议,并颁发《中华人民**国考古发掘证照》。《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考古发掘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2.一标段:****;二标段:****学院考古研究所,上述供应商均已取得各标段2026****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考古发掘证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市西**西直门外大街142号 |
| ****学院考古研究所 | ****体育场北路1号院3号楼 |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程金辉
联系地址:**市**区**南大街82号
联系电话:0311-****606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丽青
联系地址: **市**区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电话: 0311-****091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张宏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东路528号金嘉园商业2号入口三层**
联系电话: 0311-****7678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