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市**区罗市镇盘比村经济场6000头母猪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市**区罗市镇盘比村经济场6000头母猪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区罗市镇盘比村经济场6000头母猪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省**市**区罗市镇盘比村经济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景晟****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10000万元在**市**区罗市镇盘比村经济场(东经111°24′29.036",北纬27°05′20.862")建设1个常年存栏6000****养殖场,项目年出栏仔猪194114头。项目由****投资,与湖****公司**项目,现有工程实际运行的养殖规模已达设计规模,为存栏6000头母猪,项目总用地面积25933m2,主要建设1个常年存栏6000****基地。
现建设单位拟对废水处理工艺及排放方式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具体为:将原废水处理工艺“预处理(集水池+固液分离+储液池)+CSTR+浅层气浮+MBBR+AO+消毒+生态氧化塘”变更为“预处理(集水池+固液分离+储液池)+黑膜沼气厌氧发酵池+三级AO(含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生态氧化塘”处理工艺;原排放方式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配套鱼塘、林地及果园灌溉的排放方式改为****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10.3km****水厂处理达标排放的排放方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严格执行“8个100%”抑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猪尿液、猪舍、猪用具清洗废水)与职工生活污水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经“预处理(集水池+固液分离+储液池)+黑膜沼气厌氧发酵池+三级AO(含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生态氧化塘”工艺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以及****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值后经10.3km专****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猪舍、粪污处理区(污水站及有机肥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沼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猪只采取优化饲料喂养,猪舍采取喷洒除臭剂+水帘墙+加强绿化+猪舍四周密闭,污水处理站采取池体加盖+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有机肥发酵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除臭设施处理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沼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的供电比较正常,因此备用柴油发电机的启用次数不多,产生的烟气经内置烟气管道抽送,引至屋顶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专管高空排放。
4、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粪渣、污泥及饲料残渣在送至有机肥加工车间发酵生产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及分娩废物设置10m3的冷冻柜进行冷冻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固废,在厂区危废储存间合理暂存,委托给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场区产生的废弃****回收站收购综合利用。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经分类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要求。
6、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养殖区、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及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工程防渗措施,防止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7、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且经处理后的废****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不需要购买总量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7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首次网络公示,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并发布公众意见表,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1?id=505071iBph;网络公示期限为 2025 年5月7日至 2025 年5月21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
项目于2025 年6月16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二次网络公示,公示项目环评报告简本并发布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1?id=50616Fm0HT;网络公示期限为 2025 年6 月16日至 2025 年6月30日,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项目于2025年6月24日在国际商报(国内统一刊号CN11-0118)总第10708期第4版第一次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于 2025年6月25日在中国商报(国内统一刊号 CN11-0118)总第10709期第8版第二次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
项目于 2025 年6月 16日在项目周边及周边进行了现场公示,分别在项目周边、村委等地点粘贴了告示,公示期限:2025 年6月16日至2025 年6月30日,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示至 2025 年11月10日所有公示时间截止,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反馈意见和留言,项目建设无未采纳公众意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