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市基于废矿坑绿色修复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220kV总降变至霍家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市基于废矿坑绿色修复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220kV总降变至霍家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高新区、**区、**县、**县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联系电话:0437-****190****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共计**316基铁塔,**架空线路总长度104.90km。其中,甲线长度约52.5km,按单回路架设,**159基铁塔(220kV单回路直线塔99基,220kV单回路转角塔60基);乙线长度约52.4km,按单回路架设,**157基铁塔(220kV单回路直线塔103基,220kV单回路转角塔54基)。
甲线、乙线平行架设,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每相2根;地线采用双地线,架设2根48芯OPGW光缆。
二、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经审查认为**省****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符合有关技术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在严格贯彻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严格按照征地范围组织施工;施工时表层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并加盖苫布,用于对施工现场进行复垦和生态修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治措施和资金,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减轻该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及布局;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选用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避免同时集中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项目日常管理,降低线路的电量噪声。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电磁影响防治措施。科学设计并强化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科普宣传,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确保项目投运后,周边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