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鄯善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吐鲁番-鄯善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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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发布机构:****环境局发文字号:〔〕号公开日期:2026-06-03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28

传 真:0995-****100

通讯地址:****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环境局

2026年6月3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建设项目

****

**市**县

******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主要建设内容:****医院既有5层主楼,总建筑面积10207m2,住院部1-2层本次仅对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不新增土建工程,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硬件设备、医疗设备等。建设规模为150张床位,可实现接诊100人﹒次/天的接诊能力。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采用引风机(风机量为2000m3/h)收集后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为60%,经处理后尾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H2S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医院内带菌空通过采用醋酸、优氨净、复方来苏水等以降低空气中含菌量,可采用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等化学消毒方法;同时加强室内通风,使医院非洁净手术部(室)的室内空气经消毒净化后执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中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的空气净化卫生要求;其余区域的室内空气经消毒净化后达到《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中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的空气净化卫生要求,并加强通风换气。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化验、检验废****人民医院(****处理站,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处置。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药品、医疗耗材拆包过程会产生废包装物,主要为废纸箱、废塑料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依托院内原有5m2一般固废库暂存间暂存,****回收部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利器盒;废活性炭、废UV光氧灯管、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脱水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同步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2

粤电小草湖25万千瓦风电项目

粤电吐鲁****公司

**市**县

**山水****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装机容量250MW,**25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S20-11000kVA/37/1.14kV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道路建设、储能设备、35kV集电线路等。项目投入运行后,年平均上网电量为48930.0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957.2h。本项目配套的升压汇集站和送出线路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优化场内道路施工方案,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对临时堆土进行防尘网苫盖;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加强施工管理、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处理厂处置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贮油坑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件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收购站,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配件送至******处理厂处置;更换的磷酸铁锂电池直接由厂家运走,不在项目区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箱变废变压器油和废润滑油经专用容器收集,运至已建番南1号汇集站内的危废舱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同时采取拦护等措施;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对建设项目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禁止随意破坏地表植被;严格落实各项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影响及保护措施,土地临时使用过程中发现土地沙化,****政府,减轻对沙化土地的影响。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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