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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综合处理110万吨废弃矿石及工业和建筑废弃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综合处理110万吨废弃矿石及工业和建筑废弃物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双柳树镇**村
建设内容:****建设年综合处理110万吨废弃矿石及工业和建筑废弃物项目位于**县双柳树镇**村,项目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占地面积25700.7m2,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3800m2。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并进行调试,配套主要设备:给料机、颚式破碎机、筛分系统、锤式破碎机、洗料机、输送带、板框压滤机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d,每天工作16小时,两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7****80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