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院临床科室的需求,需采购一批医疗器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生产地址销售本企业产品的除外)。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17:30。
2. 报名方式:****设备科现场或邮箱报名****@163.com,未报名者不得参加。
3.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谈判方式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时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附件中说明需要提供的资料并胶装成册密封。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一式三份。标书代写
2.供应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参与资格。
3.谈判开启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在全部满足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6年6月9日15:00
谈判地点:****门诊部五楼3号会议室
联系电话:0797-****782(设备科)
附件:谈判议价报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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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医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