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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6-05-0210
二、项目名称:
新东路(东创路至雉成大道段)、东创路(利源路交叉路口)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大司马南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
7900元
| 名称: | 新东路(东创路至雉成大道段)、东创路(利源路交叉路口)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
| 服务范围: | 新东路(东创路至雉成大道段)、东创路(利源路交叉路口)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编制项目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用于项目立项,土地征收及划拨手续的办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编制及为取得立项、可行性研究批复附送的其他相关资料,装订完善后报送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报批合格,获得批复。若未能获得批复,需无偿进行相应修改并最终获得批复。 |
| 服务要求: | (1)了解项目概况并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 (2)编制项目建议书,提出项目建设意见。 (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实施是否可行意见,并提供节能承诺书。 (4)及时与市级有关审批部门沟通,主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要求,确保编制材料符合审批条件。 |
| 服务时间: | ①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 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③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提供节能承诺书。 |
| 服务标准: | (1)供应商须全部响应技术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招标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成交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文件规定实施;如本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磊、邓菡君、周春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地址:**市福寿路379号
联系方式:137****6250
名称:无
地址:无
联系方式:无
项目联系人:周春慧
电 话:137****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