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古益尾矿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公司古益尾矿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人 | ****公司 | ||||||
| 项目单位 | ****公司古益选厂 | ||||||
| 采购类别 | 企业自行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开比质比价 | ||||
| 采购组织机构 | **** | ||||||
| 采购范围 | ****公司古益尾矿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普查范围包括按照KA/T 22.1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方案、引发尾矿库溃坝、漫顶、漏砂等灾害事故的断层破碎带、地表水体、潜在不稳定岸坡、泥石流、溶洞(含土洞)、采空区、特殊性岩土、尾矿堆积坝软弱层、地下排洪构筑物缺陷等致灾因素普查全过程服务。编制****公司古益尾矿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报告、附图和附表。 | ||||||
| 开启时间 | 2026年6月1日15时00分 | 开启地点 | ****酒店11楼3号会议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6日 | ||||
| 预成交人 | **** | ||||||
| 成 交 候 选 人 情 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总报价 | 418000.00元,含6%增值税 | ||||||
| 工(交货)期 | 60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质量等级 | 符合2023年9月6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4年10月23日《****监察局综合司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监察局颁布《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1—2024)第一部分总则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3—2024)第3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的规范标准,并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总报价 | 387654.00元,含6%增值税 | ||||||
| 工(交货)期 | 60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质量等级 | 符合2023年9月6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4年10月23日《****监察局综合司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监察局颁布《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1—2024)第一部分总则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3—2024)第3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的规范标准,并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 | ||||
| 被否决的报价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研究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理人与参加现场标会被授权代理人不是同一人,****公司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封退还响应文件。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锡****公司营销管理部 | 投诉联系方式 | 0771-****687 | ||||
采购人: ****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 ****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