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州202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综合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6-06-0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西双版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综合评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西双版纳州202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综合评价服务。
二、采购内容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行业规范,负责完成以下服务项目的建设成效综合评价工作。
(一)**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勐伴、磨憨、勐仑、瑶区、勐捧和象明6个乡镇,涉及13个村委会,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万亩。
(二)**县2021年3.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勐满镇、勐伴镇、磨憨镇和勐仑镇5个乡镇、9个村委会,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76万亩。
(三)**省西双版纳州**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勐捧镇、易武镇、勐伴镇、勐仑镇、瑶区乡和象明乡6个乡镇,共涉及23个村委会,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
三、建设成效综合评价工作事项
(一)服务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6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含外业工程建设及内业资料。验收依据为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施工图册、工程量清单、审计报告及其他涉及项目验收等相关内容。具体包括:
1.指导、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2.指导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按规范编制、整理项目竣工资料;
3.按验收清单指导收集、整理、归档所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4.组织开展州级验收工作,完成现场数量核查,组织召开验收会议,落实整改复核,按年度项目编制提交验收报告。
(二)对验收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按年度项目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预算
服务采购预算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在本次验收项目(即**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1年3.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西双版纳州**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承担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监理或检测工作(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
六、供应商确定
本次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将由****组织竞争性磋商专家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方式,综合考虑各机构的资质、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服务机构,并按程序在****窗口(https://znyj.****.cn/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标书代写
七、报名及提交材料编制要求
报名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执行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四)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社保缴纳凭证;标书代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报价函(出具具体报价金额和详细的折扣或下浮率)。
八、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资料时间
2026年6月4日—6月1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资料方式
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递交资料地址
****(**市勐遮路1号)机关办公楼2楼219室。联系人:张贤斌,联系电话:0691-****537。
****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