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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县**苗族乡种鸡育苗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建设项目名称:**县**苗族乡种鸡育苗场项目
三、建设地点:**省**县**苗族乡
三、建设项目概况:****拟在******养鸡场,占地面积26669.5㎡,建筑面积:22912.08㎡,项目投资1500万元。年出栏50万羽。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县**苗族乡
联系人:杨鑫
电话:0851-****0018
电子邮箱:****596068@qq.com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街道**路58****广场第1-5栋(3)8层5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851-****2119
电子邮箱:****367256@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