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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高新区****交易中心大楼 | 968,706.17元 | 98.91 |
采购包1(长桥镇镇区(含国道两侧)亮化提升项目):
工程类(****)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长桥镇镇区(含国道两侧)亮化提升项目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通知开工之日起90日内完工 | 项 | 林珠江 | 闽135********02442 | 968,706.17 |
| 采购人代表: | 陈朝宽 |
| 评审专家: | 郑荣平 、 陈慧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90%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类(0,100]万元,1% (100,500]万元 0.7%,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项目劳务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2)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35********807894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长桥镇镇区(含国道两侧)亮化提升项目:0.87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未成交供应商自身的评审总得分与排序告知函。
名称:****
地址:**县长桥镇
联系方式:0596-****10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绥安镇楼仔顶181-1-201室
联系方式:180****6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凯悦
电话:180****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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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