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高分子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 **县海峡光电产业园首期厂区2号厂房 | **** | 项目位于**县海峡光电产业园首期厂区2号厂房, 租赁海峡光电产业园首期厂区2号厂房南面二层作为生产场所,总建筑面积1700m2,建设3条高分子功能材料自动化生产线,配套建设混料器、造粒机、旋振筛等主体生产设备及环保、公用工程等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外购聚乙烯蜡、白油、硅油、滑石粉、纳米蒙脱土等原辅材料,经投料、混料、造粒、筛分等物理加工工序,生产高分子功能材料,建成后年产高分子功能材料3000吨。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用厂房封闭,输送管道密闭,生产设备密闭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设置围挡及顶部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吸尘机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废****回收站,危险废物废白油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