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2026年6月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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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浙东南水**配置通道—****湾北岸配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涉及属于“五十一、水利-126、引水工程-涉及敏感区的(不含涉及****水库配套引水工程)”,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798000 2026年06月
2 浙东南水**配置通道—****湾北岸配水工程(涉路安评服务) 本工程管道总长度约39.15km,涉及穿越公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道。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部门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为确保本工程的设计方案****管理部门的审核,故提前开展方案的安全性评价咨询,以提高方案的合理性、可实施性。从而方便后续进行涉路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备案审批。 924000 2026年06月
3 浙东南水**配置通道—********泵站土地征收和农转用、临时用地、临时用林用草报批服务) 3、《****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5〕29号)规定: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确需建设且难以避让的,需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报告(表)中附经书面论证的比选方案;临时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方案。 《****林业局关于规范草原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浙林湿〔2023〕67号)规定:临时占用草原的,需提供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和草原可行性报告。 ****000 2026年06月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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