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BDO、16万吨NMP及3万吨PBAT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重新报批)

审批
湖北-荆州-江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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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00MA49LX7M13庄**
崔倩倩**省**市**县
**省**市**县两新产业园恒升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万吨BDO、16万吨NMP及3万吨PBAT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重新报批)****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省**市**县 **省**市**县两新产业园恒升路1号
经度:112.323330 纬度: 30.110290****环境局
2025-09-25
荆环审文〔2025〕71号****1000MA49LX7M13001V
2025-11-10339655
17737.54****
****1000MA49LX7M13****公司
****0100MA49CG3E5E****公司
****0100MA4KXTM3622025-10-15
2025-11-152026-11-14
2026-04-022026-05-0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02jurK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万吨BDO,8万吨乙炔,48万吨甲醛(37%水溶液),1.424万吨氢气,0.34万吨丁醇,0.4792万吨醇基液体燃料,0.2万吨醇醛混合液,3万吨PBAT,16万吨NMP(其中6万吨为回收提纯量),10万吨GBL,0.33万吨四氢呋喃年产20万吨BDO,8万吨乙炔,48万吨甲醛(37%水溶液),1.424万吨氢气,0.34万吨丁醇,0.48万吨混合一元醇,0.32万吨混合醇,5万吨NMP,5万吨GBL
PBAT装置区未建设,NMP装置区:NMP和GBL只建设一套,NMP回收装置未建设,废甲醇、杂醇精制装置未建,副产品变为混合一元醇和混合醇,副产品满足华鲁恒升企标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详见验收报告章节3.5。详见验收报告章节3.5。
废甲醇、杂醇精制装置未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并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及污水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生产装置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装置废水、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 项目工艺废水中BDO生产过程的低浓度脱离子废水经“催化氧化+混凝沉淀+吹脱池+调节池”处理后作为乙炔生产用水回用;BDO生产过程的高浓度脱离子废水经“催化氧化+多效蒸发”预处理。生活污水经“格栅+集水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再经“收集池+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沉淀池+后置臭氧氧化+一级A/O+多介质过滤器+排水缓冲池+外排水池”处理后,甲醛等特征污染因子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其排放限值标准,其他污染因子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同时满****处理厂关于华鲁恒升接管水质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严禁采用雨水排放口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落实各类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源的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炔装置区废气、甲醛装置区废气、焚烧炉废气、NMP回收装置废气、PBAT热媒炉废气、NMP导热炉废气、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废气等。 乙炔装置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电石渣仓1和2的粉尘),通过37.5m高1#排气筒,22m高2#、11#至13#排气筒,24m高3#、5#至10#排气筒,17m高4#排气筒,42m高14#至17#排气筒,46.6m高20#至21#排气筒排放;乙炔装置区废气中的电石渣仓1和2的粉尘经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2m高18#至19#排气筒排放;甲醛装置区废气经ECS(催化焚烧系统)处理后,通过27m高22#至23#排气筒排放;BDO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PBAT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GBL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NMP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等均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经“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低温脱硝”处理后,通过50m高24#排气筒排放;NMP回收装置废气经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25#排气筒排放;PBAT热媒炉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40m高26#排气筒排放;NMP导热油炉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40m高27#排气筒排放;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水洗净化”处理后,通过23m高28#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收集后经“酸碱化学预处理+水喷淋+生物一体化滤池+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29#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共有29根排气筒。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1#至21#排气筒中颗粒物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2#至23#排气筒中甲醛、甲醇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TRVOC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一氧化碳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4#排气筒中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5#排气筒中TRVOC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非焚烧处理)要求;26#至27#排气筒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TRVOC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28#排气筒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TRVOC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29#排气筒中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TRVOC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非焚烧处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甲醇、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及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其中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电石渣等为一般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重组分残液、GBL减压脱重精馏残渣、NMP精馏残渣、NMP回收蒸馏残渣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他工艺残渣、废矿物油、质检室固废、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焚烧系统飞灰、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完成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台账和管理档案,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严格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并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及污水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生产装置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治理装置废水、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 项目工艺废水中BDO生产过程的低浓度脱离子废水经“催化氧化+混凝沉淀+吹脱池+调节池”****处理站处理;BDO生产过程的高浓度脱离子废水一部分采取多效蒸发处理后,****处理站处理,浓缩液作为乙炔生产用水回用,另一部分高浓度脱离子废水经过混凝沉淀+催化氧化****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格栅+集水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再经“收集池+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沉淀池+中置催化氧化+一级AO+后置催化氧化+多介质过滤器+排水缓冲池+外排水池”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甲醛等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其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处理厂关于华鲁恒升接管水质要求。 (1)本项目乙炔装置的电石备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7#排气筒排放,所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进入电石水解反应系统。乙炔装置的电石渣仓产生的粉尘经喷淋除尘器处理后经18#-19#排气筒排放。乙炔装置的电石渣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21#排气筒排放,所收集的粉尘并入电石渣,一并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本项目新增两个电石渣装车废气排气筒,电石渣装车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2套甲醛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2套ECS(催化焚烧系统)处理后,分别经27m的22#排气筒和27m的23#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BDO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GBL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NMP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均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处理后经50m的24#排气筒排放。 (4)NMP导热油炉废气,来自使用一期管网废气和变温吸附解析气作为燃料进入NMP导热油炉,采用SCR脱硝处理后通过40m的27#排气筒排放。 (5)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烟气采取低氦燃烧器+水洗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3m的28#排气筒排放。 (6****处理站废气通过加盖收集经酸碱化学预处理+水喷淋+生物一体化滤池+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的29#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21#、新增电石装车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2#、23#排气筒中甲醛、甲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4#排气筒中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27#排气筒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28#排气筒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焚烧处理)要求;29#排气筒中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非焚烧处理)要求。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甲醇、甲醛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公用传动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包括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真空泵、物料泵、制冷机、风机等。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 (1)对于本项目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如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真空泵、物料泵、制冷机、风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环保型机电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2)各类风机和输送泵的进出管道采用软接方式安装。 (3)在车间周围及厂区内种植一些乔木、灌木植物,吸收噪声,且还可以美化厂区环境。 (4)针对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减少鸣笛等措施来进行控制。 (5)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厂界。 (6)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西侧昼间、夜间测量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北侧昼间、夜间测量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艺废渣、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质检室固废、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焚烧系统炉渣、焚烧系统灰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工艺残渣(可焚烧危险废物)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工艺残渣(不可焚烧危险废物)、废矿物油、质检室固废、废导热油、废弃包装物、焚烧系统炉渣、焚烧系统飞灰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公司处置;电石渣、废水处理污泥、为一般工业废物,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增加处理环节,新增两个电石渣装车废气排气筒,电石渣装车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NMP回收装置、PBAT热煤炉废气处理措施均由于装置未建设,配套的处理设施也随之未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乙炔发生装置区、甲醛装置区、BDO装置区、PBAT装置区、NMP装置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罐区、装卸泵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纳入重点防渗区,冷冻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等纳入一般防渗区,均应做好防渗处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废水事故排放等。针对物料泄漏的风险,采取加强物料运输过程管理、仓库四周设置收集沟、设置风险源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严格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针对火灾包装袋风险,采取设置足够防火间距、严格控制火源、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收集系统等消防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等防范措施;针对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采取设置地沟及围堰、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雨污排放口切换阀门,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等防范措施。定期对全厂环保设施进行监测和运行维护。制订突发环境****园区风险防范体系进行对接和联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相应环境措施,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危废暂存间,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管控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商业场所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87.765t/a、氨氮8.777t/a、二氧化硫5.805t/a、氮氧化物58.198t/a、烟粉尘46.906t/a、挥发性有机物26.352t/a。 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生产、卫生防护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营运期应制订详细的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全面开展自行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完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档案。 充分履行建设单位在环评公众参与全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根据《企业好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乙炔发生装置区、甲醛装置区、BDO装置区、NMP装置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罐区、装卸泵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纳入重点防渗区,冷冻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等纳入一般防渗区。企业均已落实防渗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企业已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废水事故排放等。针对物料泄漏的风险,采取加强物料运输过程管理、仓库四周设置收集沟、设置风险源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严格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针对火灾包装袋风险,采取设置足够防火间距、严格控制火源、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收集系统等消防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等防范措施;针对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采取设置地沟及围堰、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雨污排放口切换阀门,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等防范措施。定期对全厂环保设施进行监测和运行维护。企业已制订突发环境****园区风险防范体系进行对接和联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环境措施,施工期已结束,未造成环境污染。 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危废暂存间,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 企业已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要求申报企业绩效分级A级。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8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商业场所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3.714t/a,氨氮排放量为5.3751t/a,符合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87.765t/a、氨氮8.777t/a”的要求。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5.252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499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7.0835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3.3251t/a,符合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5.805t/a、氮氧化物58.198t/a、烟粉尘46.906t/a、挥发性有机物26.352t/a”的要求。 企业已落实规划国土、安全生产、卫生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营运期应制订详细的环境监测和管理计划,全面开展自行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完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档案。 企业已根据《企业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运营过程中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已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929 0 0 0 ****929 ****929
0 53.7514 87.765 0 0 53.751 53.751
0 5.3751 8.777 0 0 5.375 5.37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4995 5.805 0 0 0.499 0.499 /
0 27.0835 58.198 0 0 27.084 27.084 /
0 5.2524 46.906 0 0 5.252 5.252 /
0 3.3251 26.352 0 0 3.325 3.32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工艺废水中BDO生产过程的低浓度脱离子废水经“催化氧化+混凝沉淀+吹脱池+调节池”处理后作为乙炔生产用水回用;BDO生产过程的高浓度脱离子废水经“催化氧化+多效蒸发”预处理。生活污水经“格栅+集水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再经“收集池+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沉淀池+后置臭氧氧化+一级A/O+多介质过滤器+排水缓冲池+外排水池”处理。 ****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项目工艺废水中BDO生产过程的低浓度脱离子废水经“催化氧化+混凝沉淀+吹脱池+调节池”****处理站处理;BDO生产过程的高浓度脱离子废水一部分采取多效蒸发处理后,****处理站处理,浓缩液作为乙炔生产用水回用,另一部分高浓度脱离子废水经过混凝沉淀+催化氧化****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格栅+集水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再经“收集池+调节池+水解酸化+UASB+两级AO+沉淀池+中置催化氧化+一级AO+后置催化氧化+多介质过滤器+排水缓冲池+外排水池”处理。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甲醛、石油类、总有机碳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电石卸车粉尘、电石颚破楼粉尘、电石圆锥破粉尘、电石1#转运粉尘、电石筒仓A进料粉尘、电石筒仓B进料粉尘、电石筒仓C进料粉尘、电石筒仓D进料粉尘、电石筒仓E进料粉尘、电石筒仓出料粉尘、电石2#转运A粉尘、电石2#转运B粉尘、电石3#转运粉尘、电石备料粉尘1A、电石备料粉尘1B、电石备料粉尘2A、电石备料粉尘2B、电石渣筒仓A粉尘、电石渣筒仓B粉尘)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布袋除尘器(电石卸车粉尘、电石颚破楼粉尘、电石圆锥破粉尘、电石1#转运粉尘、电石筒仓A进料粉尘、电石筒仓B进料粉尘、电石筒仓C进料粉尘、电石筒仓D进料粉尘、电石筒仓E进料粉尘、电石筒仓出料粉尘、电石2#转运A粉尘、电石2#转运B粉尘、电石3#转运粉尘、电石备料粉尘1A、电石备料粉尘1B、电石备料粉尘2A、电石备料粉尘2B、电石渣筒仓A粉尘、电石渣筒仓B粉尘、电石渣筒仓A装车废气排放口、电石渣筒仓B装车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2 喷淋除尘器(电石渣仓1粉尘、电石渣仓2粉尘)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 喷淋除尘器(电石渣仓1粉尘、电石渣仓2粉尘) 颗粒物
3 ECS处理(04甲醛装置ECS尾气、05甲醛装置ECS尾气)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ECS处理(04甲醛装置ECS尾气、05甲醛装置ECS尾气) 甲醛、甲醇、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
4 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低温脱硝(焚烧炉)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低温脱硝(焚烧炉) 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
5 SCR脱硝(NMP导热油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SCR脱硝(NMP导热油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
6 低温燃烧+水洗净化(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低温燃烧+水洗净化(废催化剂回收煅烧炉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
7 加盖收集+酸碱化学预处理+水喷淋+生物一体化滤池+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加盖收集+酸碱化学预处理+水喷淋+生物一体化滤池+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1)对于本项目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如破碎机、振动给料机、真空泵、物料泵、制冷机、风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环保型机电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2)各类风机和输送泵的进出管道采用软接方式安装。。 (3)在车间周围及厂区内种植一些乔木、灌木植物,吸收噪声,且还可以美化厂区环境。 (4)针对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减少鸣笛等措施来进行控制。 (5)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厂界。 (6)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等效连续A声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乙炔发生装置区、甲醛装置区、BDO装置区、PBAT装置区、NMP装置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罐区、装卸泵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纳入重点防渗区,冷冻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等纳入一般防渗区,均应做好防渗处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乙炔发生装置区、甲醛装置区、BDO装置区、NMP装置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罐区、装卸泵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纳入重点防渗区,冷冻站、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等纳入一般防渗区。企业均已落实防渗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其中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电石渣等为一般固废,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重组分残液、GBL减压脱重精馏残渣、NMP精馏残渣、NMP回收蒸馏残渣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他工艺残渣、废矿物油、质检室固废、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焚烧系统飞灰、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完成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台账和管理档案,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和处理处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艺废渣、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质检室固废、废导热油、废包装材料、焚烧系统炉渣、焚烧系统灰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工艺残渣(可焚烧危险废物)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工艺残渣(不可焚烧危险废物)、废矿物油、质检室固废、废导热油、废弃包装物、焚烧系统炉渣、焚烧系统飞灰、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公司处置;电石渣、废水处理污泥为一般工业废物,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废水事故排放等。针对物料泄漏的风险,采取加强物料运输过程管理、仓库四周设置收集沟、设置风险源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严格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针对火灾包装袋风险,采取设置足够防火间距、严格控制火源、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收集系统等消防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等防范措施;针对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采取设置地沟及围堰、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雨污排放口切换阀门,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等防范措施。定期对全厂环保设施进行监测和运行维护。制订突发环境****园区风险防范体系进行对接和联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企业已按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废水事故排放等。针对物料泄漏的风险,采取加强物料运输过程管理、仓库四周设置收集沟、设置风险源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严格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针对火灾包装袋风险,采取设置足够防火间距、严格控制火源、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收集系统等消防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等防范措施;针对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采取设置地沟及围堰、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雨污排放口切换阀门,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等防范措施。定期对全厂环保设施进行监测和运行维护。企业已制订突发环境****园区风险防范体系进行对接和联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管委会在园区东南侧****泵站及配套管网,****园区生产水管网送来,通过公司一期项目的生产给水管网送各用水点使用,全厂****水厂供应,通过公司一期项目的生活水管网送各装置生活用水点。 ****公司一期项目蒸汽提供和甲醛生产装置区的2台20t/h的余热锅炉和焚烧装置区的1台30t/h的余热锅炉提供;另配置一台6.5MW的PBAT热媒炉,提供PBAT装置酯化反应热及保证物料熔融状态;配置一台13.5MW的NMP热媒炉,提供GBL和NMP装置的脱氢及胺化反应热。 依托公司一期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园区气体动力平台项目的生产给水管网供给,其****泵站及配套管网,其供水能力满足需求;本项目生****园区气体动力平台项目的生活水管网供给,****水厂,其供水能力满足需求,具有依托可行性。 本项目一期气动力平台项目各等级蒸汽设计产量为1680t/h,自产蒸汽梯级利用,原设计方案中除供合成气综合利用项目外仍富余630.1t/h****园区下游企业,本项目建成后,将外售蒸汽部分改为自用,本项目整体所需各级别蒸汽合计为440.26t/h,全厂仍有蒸汽富余供后续项目建设使用,****园区气动力平台项目供热设施可行。 本项目需暂存的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2577.168t/a,公司一期项目产生的需暂存危险废物总量为6302.1t/a,总计为8879.268t/a。公司一期项目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4㎡,按照危废性质采用吨袋或吨桶,考虑到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等要求,储存能力约为1400t,按照一个月的周转周期,可年暂存危险废物16800t,因此公司一期项目危废暂存间的储存能****公司一期项目的危废暂存需求,具有依托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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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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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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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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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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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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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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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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