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资质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1.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1.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1.3业绩要求: 1.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缺任意一项则该业绩无效),联合体业绩不视为投标人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为施工总包合同,无法体现景观绿化内容或金额的,还应提供项目造价文件(景观绿化部分)或经业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否则业绩无效。 1.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70%(仅指面积、造价),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 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1.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5.1被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 1.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1.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1.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 ”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9其他要求: 1.9.1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需承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