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存量土地摸底调查和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拟开展**区存量土地摸底调查和数据清理工作,现诚邀有相关资质且有意愿参与的各供应商参加公开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区存量土地摸底调查和数据清理工作
二、项目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存量土地摸底调查和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区存量土地摸底调查和数据清理工作。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询价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
2.报价函(后附格式);
3.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
五、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网络报价方式,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8: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qq.com。联系人:雒女士,联系电话:0827-****326。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含资料打印费、评审费、会议费、生活费、差旅费、税费、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
(二)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报价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采购控制价。具体以公开采购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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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附件:关于**区存量土地摸底调查和数据清理工作报价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