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荣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工业型材、 建筑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山西-大同-新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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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61798XR温宪
**********开发区
****开发区樊庄村南600m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工业型材、 建筑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C304-C304-玻璃制造
******开发区 ****开发区樊庄村南600m
经度:113.394080 纬度: 40.054410****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11-07
同开审批环函〔2018〕23号****
2020-01-1918706.72
472.5****
911********61798XR****
911********61798XR******公司等
****0200MA0GXY72542025-06-01
2026-04-292026-05-26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座铝型材加工车间、1座喷涂车间、1座仓储模具车间、1座办公楼,并将原有厂房改建为玻璃加工车间、原有仓库改建为钣金车间,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道路、绿化、环保工程等设施**1座铝型材加工车间、1座喷涂车间、1座仓储模具车间、1座办公楼,并将原有厂房改建为玻璃加工车间、原有仓库改建为钣金车间,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道路、绿化、环保工程等设施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铝型材产品1万吨,铝单板20万m2,玻璃加工50万m2年产铝型材产品1万吨,铝单板20万m2,玻璃加工50万m2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玻璃加工工艺:玻璃加工车间主要是利用外购的玻璃原片进行深加工,玻璃原片经过裁切、打孔、磨边、清洗后,一部分转入中空生产线,其余部分进行钢化处理生产钢化玻璃。钢化玻璃中的一部分转入中空玻璃生产线,一部分生产夹胶玻璃,其余部分外售。玻璃加工工艺分为前处理、中空玻璃生产、钢化玻璃生产、夹胶玻璃生产等工艺流程。玻璃加工工艺:玻璃加工车间主要是利用外购的玻璃原片进行深加工,玻璃原片经过裁切、打孔、磨边、清洗后,一部分转入中空生产线,其余部分进行钢化处理生产钢化玻璃。钢化玻璃中的一部分转入中空玻璃生产线,一部分生产夹胶玻璃,其余部分外售。玻璃加工工艺分为前处理、中空玻璃生产、钢化玻璃生产、夹胶玻璃生产等工艺流程。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铝型材加工车间:该工序主要加热炉、时效炉运行过程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产生的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出。 2、表面预处理工序:将纯水洗后的铝材转入烘干炉进行干燥10分钟左右,烘干温度:60-120℃,烘干炉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烘干工序同喷漆固化工序过程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这两个工序产生的烟气共用同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出。 3、固化炉燃烧废气:喷漆固化工序过程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分析固化炉属于燃烧间接加热固化,要求该工序产生的烟气与上述烘干废气共同经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出。 4、喷粉工序废气:喷涂房封闭式,采用鼓风、抽风、粉末涂料二级回收系统,没有被附着的粉末涂料从底部抽风至文丘里式旋风除尘器,然后再进入布袋除尘,回收的粉末回用,回收效率99%,排风量为5000m3/h,经处理后的含尘气体由1根15m排气筒排出。 5、玻璃加工车间废气防治措施:环评要求在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等有机废气产生工段设置集气罩装置,对逸散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与高压釜炉内排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采用“低温等离子净化器+UV紫外光解净化器”,处理效率90%,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得排气筒(P12)高空排放。 6、固废处理处置措施:环评要求项目在厂区东南角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200m2,危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进行处理。1、铝型材加工车间新增废气一般排放口:由于设备布局局限性及天车运行轨道无法将3台加热炉和时效炉的排气筒连接到同一管道,实际建设时效炉独立安装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出,3台加热炉各自安装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出,故铝型材车间共布设4个排气口。 2、表面预处理工序减少废气一般排放口:表面预处理工序不进行烘干处理,将纯水洗后的铝材转入沥水架进行轴流风机风干;无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及排放。 3、固化炉燃烧废气排放口减少:表面预处理工序不进行烘干处理;喷漆固化工序中固化炉采用天然气直接燃烧后通入固化工序加热工件,无单独的燃烧烟气排放口,天然气燃烧废气同固化工序收集的有机废气混合,经“喷淋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出。 4、喷粉工序废气一般排放口数量减少:封闭车间内设置了1座封闭式喷涂房,粉末由抽风系统直接抽到大旋风分离系统中进行分离,由粉末回收系统输送到振动筛,过滤到供粉桶并循环使用。而没有分离出来的超细粉末,被离心风机抽到过滤器中,通过滤芯分离出来,掉落到过滤器底部的微粉收集桶中,并将过滤过的空气排放,无组织逸散在封闭式喷房内。 5、玻璃加工车间废气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在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等有机废气产生工段由于设备设计局限性无法设置集气罩装置,但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相应工序可有效降低对环境污染;环评设计中项目所采用丁基胶和硅酮胶,胶料中挥发份为总重量的占比10%计,则产生非甲烷总烃量约5t/a,环评要求在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序等有机废气产生工段设置集气罩装置,对逸散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与高压釜炉内排出废气经管道收集汇总后采用“低温等离子净化器+UV紫外光解净化器”,处理效率90%,经计算项目玻璃加工车间打胶、密封工序有机废气排放总量约为0.5t/a。 6、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实际建设中由于场地局限性,危废间实际占地面积为120m2,危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功臣固体废物****公司进行处理。
1、铝型材加工车间新增废气一般排放口:由于环评阶段对天然气燃烧废气未提出末端控制措施,均要求直接排放,因此该变动产生的污染物及产生量均为未发生改变,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2、表面预处理工序减少废气一般排放口:未导致新增污染物,变动后未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化炉燃烧废气排放口减少:未导致新增污染物,变动后未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4、喷粉工序废气一般排放口数量减少:该变化未导致:①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②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5、玻璃加工车间废气防治措施发生变化:通过企业提供检测报告(见附件)可知,双组份中空玻璃密封胶(硅酮胶)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占比为1.8g/kg,丁基热熔密封胶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未检出(报告标注:未检出说明总挥发性有机物<5g/L);两种胶类(VOCS质量占比均小于10%)根据年最大使用量50t有机物全部挥发计算,可知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总量0.09t/a,该值低于环评设计经处理后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且打胶密封工序均在封闭车间进行,无组织挥发量可进一步减小,参考往期自行监测报告中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限值为1.42mg/m3可满足无组织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未导致新增污染物,变动后未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6、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根据环评设计及实际危险废物总产生量为37t/a,实际建设危废间储存容量为50t/a,实际产生17t/a,满足要求,变动后未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应将以上意见和“报告书”规定的保护措施落实到设计与施工中。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保持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均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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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96 0.194 0 0 0.096 0.096 /
0 0.224 1.9 0 0 0.224 0.224 /
0 0.092 0.151 0 0 0.092 0.092 /
0 0 0 0 0 0 0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电网;****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供热****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电网;****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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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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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194t/a、烟尘0.151t/a、粉尘0.3524t/a、NOx 1.90t/a、COD 1.495t/a、氨氮 0.0748t/a。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194t/a、烟尘0.151t/a、粉尘0.3524t/a、NOx 1.90t/a、COD 1.495t/a、氨氮 0.0748t/a。项目验收前,根据《**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晋环发【2015】25号)置换规定要求,通过****交易中心交易获取排放总量COD:1.495t/a。本次验收根据运行时间及排放速率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运行负荷进行计算,对照“同环函[2018]305号”,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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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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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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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应将以上意见和“报告书”规定的保护措施落实到设计与施工中。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保持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均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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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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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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