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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事务所提供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实力综合考虑业务专业化程度、执业律师水平及社会认可度等因素,如律所执业律师人数等。
二、项目要求
1、对发行人此次注****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资格、是否具备发行的实质条件等;
3、根据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内容与相关发行文件,就****公司债券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交易所反馈中的法律问题;
5、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律师应承担的其他各项法律工作。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拟定基本服务费6万元,付款方式:服务机构中选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签署协议3个工作日内,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债券发行后支付剩余50%。付款前中选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选取方式
项目采取邀请谈判方式。
1、律师事务所及团队律师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2、团队律师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办理与****中心有利益冲突的诉讼、仲裁事务。
3、应聘中介机构应当至少指派2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4、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5、配备1名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执业水**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破产、股权并购、债务重组、行政刑事合规等业务领域。
6、至少配备1名律师团队成员,且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7、律师事务所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