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观音港路(新锋路-**大道)道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垸-大托片区 |
|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市**区**垸-大托片区,在现有新电路基础上进行拓宽改造(次干路改主干路),路幅往南拓宽24m,采用两幅路,双向8车道设计;路段中间跨越港子河,同时对跨河结构进行改造。 本工程道路西起新锋路,****大道,道路工程全长约340m,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道路起点~终点桩号为K1+781.192~K2+121.977,总用地面积约17970.59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工程占用土地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对区域景观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影响;路基施工、土方转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废气,道路摊铺沥青烟气;废渣土、建筑垃圾污染;各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土壤裸露,降雨径流产生的水土流失等。运营期:车辆交通产生的噪声、尾气以及道路扬尘污染。 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优化施工布设、须严格加强施工管控、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建筑固废及时清运处理;施工场地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现场设施工围挡、建筑材料采用防尘布网覆盖、配备喷雾/洒水抑尘设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管理,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等;箱涵工程实施湿法作业,建设止水构造,枯水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阶段不影响河道行洪通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工程弃渣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尽可能实现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则依托有偿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严格落实低噪声路面,定期进行声环境跟踪监测;运营期交通噪声预留监测和措施费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9724 通讯地址:**市****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