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和平县食品饮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审批
广东-河源-和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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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综合政务、意见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6-03
名称: ****关于和****园区建设项目(二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03
主题词:
****关于和****园区建设项目(二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3
和****园区建设项目(二期)位于**县福和产业转移园三期(产业集聚区)FH-06-09-1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0259.49平方米。该项目于2025年11月24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近日,建设单位**县产城****公司向我局申请,因生产工艺调整、设备布局优化及实际生产使用需求变化,要求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相关内容。 调整内容如下:1、原拟建厂房由四栋变成两栋,原一号丙类厂房南扩12米,原二号丙类厂房取消,原位置调整为室外罐体设备区。原三四号丙类厂房合并扩大为新的二号丙类厂房,对比原二号层数变为一层,层高随原三号厂房;2、原有厂房外立面调整;3、原有办公楼平面立面调整;4、总图场地出入口及竖向调整;5、总建筑面积调整为37002.68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1.202,建筑密度调整为47.96%。 公示期限: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2日 意见反馈方式: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县**镇新社角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电子邮箱:****@163.com。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关于和****园区建设项目(二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jpg

**** 2026年6月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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