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昔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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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6-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汾聚酒业白酒和露酒产业链建设项目

**县界都乡崔家庄村

****

****公司

汾聚酒业白酒和露酒产业链建设项目位于**县界都乡崔家庄村。项目租用**县金禾源****公司崔家庄村场地237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原料储存、破碎车间、蒸馏及发酵车间、储酒库及灌装车间,购置相应的生产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5°基酒300吨,全部经勾兑、浸提、灌装后,达到年产白酒187.5吨,露酒278.57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清洁运输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

运营期项目办公生活供暖采用电暖器,生产区不采暖。生产用蒸汽采用1台1t/h燃气蒸汽锅炉,锅炉设低氮燃烧器,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高粱粉碎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曲块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限值,同时满足不大于10mg/m3的环境管控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封闭,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管控:****粮库,卸粮、入库、堆存工序袋装入库,不设置卸粮口并分区堆放;生产车间酒糟要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将酒糟送至酒糟库,禁止在酿造车间内堆积,酒糟暂存库四周喷洒掩蔽剂,同时生产车间要加强通风。加强储存废气的管理。污水前处理系统收集调节池等要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现场设置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少量盥洗废水,直接泼洒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1套UASB-CASS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后,废水达到《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25)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相关水质标准取严要求后,优先用于厂区内道路洒水,剩余部分非采暖季由罐车运输至厂址附近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5m3/d。

设足够的非灌溉季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池容量同时满足事故水收集需求。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政府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破碎除尘灰、酒糟、浸泡废料、废酒瓶、废弃包装材料、废硅藻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污****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验废液、废矿物油等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43t/a、二氧化硫0.002t/a、氮氧化物0.036t/a。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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