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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00487H | 建设单位法人:马丰云 |
| 孙砺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村委桐油冲 |
| ****风电场二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11.304444 纬度: 24.46222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7 |
| 贺环审〔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8670 |
| 28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00487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00487H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大****公司,**桂宏****公司 |
| ****0706MA5QBXU00X,914********459347T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1 |
| 2026-04-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298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机规模为150MW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规模为128.7MW |
| 设计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施工车辆冲洗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施工营地附近区域林地施肥。 2.穿越和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施工前必须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拦截上游雨水;在道路路堑一侧、与山体相接处设置排水边沟,将汇水引入路堤坡面侧的沉淀池处理,在路堤坡面下方向设置排水沟,在汇水处设置沉淀池,沉淀池排放口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及其集雨范围外,沉淀池排放口设置土工布对排水进行过滤。 3.水源保护区内风机及临近水源保护区边界的风机装机平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场地汇水经沉淀过滤后排放至背向水源地一侧的冲沟。 4.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水沟,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渣分层堆放,分层夯实,坡顶设置平台排水沟,堆渣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 5.禁止将堆料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同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项条款。 6.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项目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须及时解决。 (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施工弃渣应先挡后弃、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严防乱挖滥弃,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及弃渣场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适当弥补生态环境破坏对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塔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在临时占地及其附近开展合理绿化。加强区域鸟类活动特征以及鸟类与风机撞击情况的观测,合理调整运营及防范措施。建立鸟类监测、救护、联动机制。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料场遮盖、限制车速、密闭运输等防治措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集中堆放于弃渣场,弃渣场底部边缘要修建浆砌石挡渣墙。 2.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急池,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变动前后,环境保护措施均为①对场内道路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将场地汇水汇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再排放;②弃渣场弃渣后覆土绿化,主要环保措施不变;③不长时间开启明亮的照明设备,照明不使用钠蒸汽灯;④种植当地植物对区域植被进行人工恢复。⑤水源保护区内风机及临近水源保护区边界的风机装机平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场地汇水经沉淀过滤后排放至背向水源地一侧的冲沟。 |
| 本工程变动前后,环境保护措施均为①对场内道路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将场地汇水汇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再排放;②弃渣场弃渣后覆土绿化,主要环保措施不变;③不长时间开启明亮的照明设备,照明不使用钠蒸汽灯;④种植当地植物对区域植被进行人工恢复。⑤水源保护区内风机及临近水源保护区边界的风机装机平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场地汇水经沉淀过滤后排放至背向水源地一侧的冲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料场遮盖、限制车速、密闭运输等防治措施。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集中堆放于弃渣场,弃渣场底部边缘要修建浆砌石挡渣墙。 2.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环境空气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间在干旱季节采用洒水措施,运输车辆运输砂石等物料均采用篷布遮盖,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风电机组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本工程对一期升压站进行扩建,其运行由一期工程运维人员统一管理,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餐饮油烟排放量,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职工食堂极少量的油烟废气通过净化效率75%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2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用于场地喷洒降尘。风机塔及吊装平台四周根据地形设土质排水沟,在各风机塔吊装平台排水沟末端设置土质沉砂池,池壁和池底压实。 场内道路施工时分段施工,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与浆砌石排水沟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设置;在沿线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工程施工时及时夯实开挖面土层,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在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流处设置三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 (2)运行期:风机运行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本工程对一期升压站进行扩建,其运行由一期工程运维人员统一管理,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一期升压站职工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声环境 (1)施工期:工程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了施工顺序,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未施工;施工单位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经过居民点处控制车速,距离居民点较近处设有临时围挡设施。 (2)运营期:本工程升压站和风机机位选址在设计阶段已选择远离周边居民点的区域,工程选用行业先进低噪声风电机组。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表土临时堆放于施工场区场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回填或用于绿化覆土;本工程土石方均在场内平衡,无永久弃渣,未设置弃渣场;建筑包装及设备包装等建****收购站回收。 (2)运行期:本工程对一期升压站进行扩建,其运行由一期工程运维人员统一管理,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料和废机油。本项目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期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与其他危险废物一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对表土进行了剥离,作为后期绿化覆土;风机平台、升压站及道路沿线均采取了土质排水沟、装土麻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土石方做到移挖作填,无弃渣产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风机平台、升压站及道路边坡进行了绿化。 (六)电磁辐射 本工程主变压器及其他电气设备已尽量选择低辐射性能或者具有抗辐射性能的设备。升压站四周设置围栏,沿围栏设置绿化带,乔灌草结合进行绿化。对升压站产生大功率电磁振荡的设备采取了屏蔽、密封等措施。 (七)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有效,采取的管理措施均取得了应有的效果,环境风险事故防范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具有针对性,做到了责任到人,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到目前为止没有因管理失误造成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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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声风电机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低噪声风电机组 | 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根据11#风机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结果:昼间,风机占地边界200m处衰减断面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夜间,风机占地边界300m外衰减断面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夜间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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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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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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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注意保存开挖表土,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 ②对于临时占地,在工程完工后应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在山丘区可采取人、畜力翻松。 ③山区风电场的开挖填筑边坡较多,是土料随意滑落、土壤流失的重要部位,边坡可视性显著,所以在做好边坡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宜在风机区及场内道路区开挖填筑边坡的四周坡脚覆土后种植攀缘植物,以形成一定的景观效果,可选择爬山虎等植物。 ④植被恢复时,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注意“乔灌草”结合,根据工程特点,各施工场地的主要恢复补偿措施如下: A、场内道路:严格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的监管,对路基边坡用地进行植被恢复,道路两旁种植乔木,有效减缓道路建设对植被产生的影响。 B、风机塔和吊装平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场地,并结合场地原土地利用情况撒播草籽绿化。 C、集电线路:分段施工,及时填埋、平整,恢复施工迹地,结合原土地利用情况恢复植被,绿化植物选用当地常见物种。 D、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根据立地条件,种植林木,采用多树种行间混交方式,林间撒播草籽绿化。 E、临时堆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区占用草地的施工迹地将施工前期移植的草皮进行回铺;渣场区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将堆渣面进行覆土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施工期间对表土进行了剥离,作为后期绿化覆土;风机平台、升压站及道路沿线均采取了土质排水沟、装土麻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土石方做到移挖作填,无弃渣产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风机平台、升压站及道路边坡进行了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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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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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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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