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大德一品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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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1MA33L0595X徐惠云
陈富才******市
**省**市**市祥芝镇湖西村双永路2号(****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8-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市 ******市
经度:118.724722 纬度: 24.759167****环境局
2025-10-14
泉狮环评〔2025〕表55号****0581MA33L0595X001W
2026-04-2280
12****
****0581MA33L0595X****
****0581MA33L0595X**市****公司
****0502MAD8DM4Q7W2026-03-10
2026-05-072026-06-03
**环保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五金制品1000吨年产五金制品800吨
部分设备未引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化压铸-滚筒修边-委外抛光喷漆-包装成品熔化压铸-滚筒修边-委外抛光喷漆-包装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熔化、压铸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脱模剂喷涂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非甲烷总烃标准、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油雾标准。废气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熔化、压铸烟尘、脱模机喷涂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统一收集至“水喷淋+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现有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监测编号为Q1)。
部分设备及工艺未投产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36 0 0 0 0.036 0.036
0 0.018 0 0 0 0.018 0.018
0 0.002 0 0 0 0.002 0.002
0 0.0002 0 0 0 0 0
0 0.0054 0 0 0 0.005 0.005
0 4136.4 0 0 0 4136.4 4136.4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静电式油雾净化器” 项目熔化、压铸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脱模剂喷涂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非甲烷总烃标准、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油雾标准。废气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DB35/1783-2018《工业装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 熔化、压铸烟尘、脱模机喷涂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统一收集至“水喷淋+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现有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监测编号为Q1)。 经现场采样检测,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喷涂脱模剂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出口(Q1)监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检出限为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3mg/m3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未检出为≤1.0mg/m3 ,油雾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 ,因此,本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喷涂脱模剂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生产过程”的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 mg/m3;排气筒废气“油雾”排放符合参照的**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限值,即:油雾≤5 mg/m3。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0.344mg/m3 ≤1.0mg/m 3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1.24mg/m3 ≤2.0mg/m 3,因此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0.331mg/m3 ≤5.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时平均值监测最大值为4.78mg/m3 ≤8.0mg/m3,任意一次的监测最大值为1.05mg/m3 ≤30mg/m3,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最大值为0.331mg/m3 ≤5.0mg/m3,因此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标准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排放限值的规定,即:颗粒物≤5.0mg/m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3-2018)表3及《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4-2018)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的规定,即:非甲烷总烃≤8.0 mg/m3,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中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的规定,即:非甲烷总烃≤30.0 mg/m3。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参照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临时贮存场设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a)一般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立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主要为废金属渣其产量46.228t/a、熔渣其产量17.36t/a、废包装材料其产量0.136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收购。 b)危险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立危废间,项目产生的危废为含切削液铁屑0.1336t/a、废切削液0.104t/a、废润滑油0.256t/a、废电火花油0.0408t/a、静电油雾净化器废油其产量0.3888t/a、废液压油其产量0.264t/a、含油废抹布0.234t/a,经收集后由**市****公司回收处置。 c)其他固废:原料空桶其产量0.5104t/a,收集后由由原料供应商回收重新利用,职工生活垃圾3.6t/a,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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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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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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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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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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