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实验室维保服务项目 |
4套P2+实验室维保,包括实验室内除医疗专业设备外的所有水、电、气、智能化、净化空调等系统(含安全柜、超净工作台、高压灭菌器)的设施设备维护和维修服务 |
**** |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结束后,由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价,不达标(得分低于60分,满意度评价表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1)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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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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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96万元(三年总价);
3.最高限价:96万元(三年总价);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预警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06月04日至06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邮箱获取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刘老师 ****@163.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省**市雁南路高新科技孵化大厦6楼第一开标厅)。标书代写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年06月18日10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省**市雁南路高新科技孵化大厦6楼第一开标厅)。标书代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 0931-****335
移动电话: 155****0809/ 181****2616
传 真: /
地 址: /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干事
办公电话: 0931-****311
移动电话: 173****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