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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998076 | 建设单位法人:高海峰 |
| 杨丽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卡伦北区华信路万清街北口**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6栋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5.511944 纬度: 44.0263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7 |
| 长环九建(表)〔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49980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4998076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84LX7H3C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01 |
| 2026-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省**市**区卡伦北区华信路万清街北口**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6栋(详见报告表),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项目购买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971.92m,总建筑面积3371.92m,车间内1F为生产区、物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卫生设施等,部2层、局部3层为办公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包括金属件、塑料件。建成后,年产金属零部件约154.44万件、年产塑料零部件12000件,总计155.64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区卡伦北区华信路万清街北口**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6栋(详见报告表),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项目购买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971.92m,总建筑面积3371.92m,车间内1F为生产区、物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卫生设施等,部2层、局部3层为办公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为金属件。建成后,年产金属零部件约154.44万件,总计154.44万件。 |
| 取消了塑料部件生产线,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省**市**区卡伦北区华信路万清街北口**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6栋(详见报告表),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项目购买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971.92m,总建筑面积3371.92m,车间内1F为生产区、物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卫生设施等,部2层、局部3层为办公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包括金属件、塑料件。建成后,年产金属零部件约154.44万件、年产塑料零部件12000件,总计155.64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区卡伦北区华信路万清街北口**国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6栋(详见报告表),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项目购买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971.92m,总建筑面积3371.92m,车间内1F为生产区、物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卫生设施等,部2层、局部3层为办公区。项目主要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为金属件。建成后,年产金属零部件约154.44万件,总计154.44万件。 |
| 取消了塑料部件生产线,金属件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更换的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以及**市卡伦****公司进水水质指标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市卡伦****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简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四)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经楼顶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五)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裁板、冲压工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及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的废金属渣、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七)项目应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有效控制了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 (二)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以及**市卡伦****公司进水水质指标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市卡伦****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四)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经楼顶高空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五)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裁板、冲压工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及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的废金属渣、废切削液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取消了塑料部件生产线,未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更换的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以及**市卡伦****公司进水水质指标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市卡伦****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简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 (四)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经楼顶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五)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裁板、冲压工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及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的废金属渣、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七)项目应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有效控制了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 (二)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以及**市卡伦****公司进水水质指标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市卡伦****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四)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经楼顶高空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五)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根据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裁板、冲压工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及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的废金属渣、废切削液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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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政官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经市政污水官网排放 | 监测满足标准要求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建设 | 监测结果达标 |
| 1 | 危废贮存点 | 已按要求建设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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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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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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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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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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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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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