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审批
吉林-通化-东昌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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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2********635983U宋时光
温洲******区
**市福明路9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48-C2740-C2740-中成药生产
******区 ******区
经度:125.911944 纬度: 41.716667****环境局****分局
2025-11-14
通昌环表字〔2025〕8号****
100
100****
912********635983U**省****公司
****0102MACJLLME2E**省****公司
912********939980J2026-03-01
2026-04-282026-05-28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8YvcB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通过调整年生产时长进行扩能。与环评阶段一致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年生产时长由1440h(8h×180d)调整为5400h(18hx300d),产能由原年产片剂6000万片、胶囊剂6000万粒扩能为年产片剂25030万片、胶囊剂20010万粒;拆除现有处理能力10m3/d污水处理站,原位扩建处理能力为25m3/d****处理站;为降低锅炉运行风险,本次将锅炉燃料由醇基燃料更换为石蜡油。其他工程均保持不变。与环评阶段一致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中成药主要采用提取(水提)、批混制剂的工艺,西药采用外购原料药进行批混制剂的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废水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中药清洗废水、中药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洁净区清洁废水、化验室洗瓶废水、洁净区洗衣废水、生活污水、纯化水制水废水、软化水制水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真空泵排污水。中药清洗废水、中药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洁净区清洁废水、化验室洗瓶废水、洁净区洗衣废水全部进入处理能力为25m3/d污水处理站处理,仍采用“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纯化水制水废水、软化水制水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真空泵排污水一同由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通**。 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废气主要为前处理工序废气、固体制剂工序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前处理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固体制剂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通过1根12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安装减振垫或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中药拣选杂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前处理车间除臭废活性炭、废过滤药渣、废包装物、废渗透膜、污水站污泥、通风橱废活性炭、化验室检验废液及废试剂瓶、质检留样过期药品、废机油、生活垃圾。中药拣选过程产生的杂质装袋后送至农户进行还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过滤废药渣装袋后外售至制肥企业;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前处理车间除臭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化验室检验废液及废试剂瓶、质检留样过期药品、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与环评阶段一致
无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辐射设备的管理工作。本项目如涉及放射和X射线等产生射线检查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环境影响评价,由生态环境部门的辐射环境管理单位审批。本环评批复不包括射线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项目要持排污许可证排污。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衔接工作;按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按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按项目的实施时限,运行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完成后合法排污。与环评阶段一致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12 0.88 0 0.12 0 0.88 0.76
0.0441 1.3853 0 0.0441 0 1.385 1.341
0.001 0.125 0 0.001 0 0.125 0.124
0.0001 0.0004 0 0.0001 0 0 0
0.0049 0.0198 0 0.0049 0 0.02 0.015
689 2091 0 689 0 2091 1402 /
0.02 0.29 0 0.02 0 0.29 0.27 /
1.11 3.6 0 1.11 0 3.6 2.49 /
0.214 0.878 0 0.214 0 0.878 0.664 /
0.02 0.088 0 0.02 0 0.088 0.06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项目实际设置了处理能力为25m3/d****处理站1座,采用“内嵌式水解酸化AAO-SBR”处理工艺 ****处理站进出口水质进行检测,监测项目pH值、总有机碳、动植物油、氨氮、色度(倍)、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急性毒性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前处理工序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措施,设置15m高排气筒 对排放口进行有组织监测,监测项目颗粒物、臭气浓度
2 固体制剂工序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限值要求 设置布袋除尘器废气治理设施,设置15m高排气筒 对排放口进行有组织监测,监测项目为颗粒物
3 锅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实际锅炉燃料已调整为石蜡油,废气通过12m高烟囱排放 对锅炉烟囱进行有组织监测,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4 污水处理站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污水站采用负压集气装置将臭气吸出,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处理站排放口进行有组织监测,监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5 包衣工序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限值要求 设置布袋除尘器,设置15m高排气筒 对包衣工序废气排放共进行有组织监测,监测项目为颗粒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过程中加减振垫。 监测2日,昼夜各两次监测、测量昼间和夜间的等效连续A声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处理站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 污水处理站地面已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中药拣选杂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前处理车间除臭废活性炭、废过滤药渣、废包装物、废渗透膜、污水站污泥、通风橱废活性炭、化验室检验废液及废试剂瓶、质检留样过期药品、废机油、生活垃圾。中药拣选过程产生的杂质装袋后送至农户进行还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过滤废药渣装袋后外售至制肥企业;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前处理车间除臭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化验室检验废液及废试剂瓶、质检留样过期药品、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实际固体废物产生类型、产生量及处置方式与环评阶段一致,厂内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贮存点,可保障固体废物有效收集、暂存,未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做好废水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中药清洗废水、中药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洁净区清洁废水、化验室洗瓶废水、洁净区洗衣废水、生活污水、纯化水制水废水、软化水制水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真空泵排污水。中药清洗废水、中药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洁净区清洁废水、化验室洗瓶废水、洁净区洗衣废水全部进入处理能力为25m3/d污水处理站处理,仍采用“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纯化水制水废水、软化水制水废水、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真空泵排污水一同由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通**。本项目实际废水类型、产生量、处置方式、排放去向均与环评一致。项目实际设置了处理能力为25m3/d****处理站1座,采用“内嵌式水解酸化AAO-SBR”处理工艺,根据后文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出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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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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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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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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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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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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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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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