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按照《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54条:“运营评价分为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三个阶段,建设期每年开展一次,项目运营期(包括试运营期)每一完整年度应开展1次评价。移交期评价在移交完成后开展1次。运营评价频次和时间,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策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方案对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目前,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已开工建设,需开展建设期运营评价工作。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G0616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新****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200****培训中心2#楼909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6月03日-2026年06月0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G0616****
地 址:**市**区发展大厦 512 室
联 系 人:齐彦卓
联系电话:177****0804
招标代理:****
地 址:**自治区**市新****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200****培训中心2#楼909
联 系 人:李晓光
联系电话:134****5499
行业监管:****运输局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孙向宏
联系电话:0478-****501
九、发布媒介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