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3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6月3日 公示期: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中心 联系电话:0431-****1104(行政审批)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开发区净月大街9147号 | **** | 中勘文保****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净月大街9147号,租用**省城****公司经营用房从事老年人护理服务,由于该区域未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故**3台0.7MW天然气锅炉用于冬季取暖,配套建设软水制备系统等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锅炉排污水;2.废气对环境的影响。3.噪声主要为设备对环境的影响;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 (二)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应不低于8米且高于半径200米距离内最高建筑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院界南、北、西三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