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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2026-06-0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06-09 | |
| 1085 | ||
| ****公司 | ||
| 邹夏 072****3268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房屋及苗木所有权 |
| 转让底价 | 3617.9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6-0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9 |
| 资产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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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市高新区创业二路西北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标的房屋****商行,转让**在办理解押手续,预计于2026年6月23日完成解押。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门市高新区创业二路西一栋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标的按实物现状整体转让。
2.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作为参考信息。如转让标的中所涉及的产权证书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证载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至标的现场实地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意向受让人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结构、用途、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收到全款后按国家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票据,其他税费由受让方依法承担。
5.标的资产在正式移交前,其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自移交完成时起,标的资产的相关管理责任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保、清洁、维护、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应在移交前结清其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
6、意向受让方应对****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够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转让标的房屋****商行,转让**在办理解押手续,预计于2026年6月23日完成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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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资产名称 | ****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房屋及苗木所有权 |
| 地址 | **高新区创业二路西1幢 |
| 房产证号 | ****开发区字第****8631号、****8587号 |
| 建筑面积 | 16740.78㎡、2185.45㎡(平方米) |
| 其他说明信息 | 1、土地使用权:坐落位置:**市高新区创业二路西北;土地证号:荆国用(2012)第****4075号;土地面积:34655.26㎡;用 途:工业用地;类 型:出让;使用年限:44年;已用年限:14年。 2、其他:包含构筑物、机器设备、苗木等。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0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联众经纬房****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众经纬[2026]资评第01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资产中所含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公司指定账户。 4、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后的5个工作内,双方须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权证资料移交)。自资产实际交付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全部安全保管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所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6、****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前,须取得受让方的书面同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85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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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估值机构 | **联众经纬房****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05 |
| 评估值(万元) | 3617.95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