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水厂(一期)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已由**市 **市****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025〕330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油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水厂1座,水厂规模3万m3/d,考虑5%自用水。包含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V型滤池一座,反冲洗泵房1座,**池1座,送水泵房及配电间1座,排泥水池及废水回收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平衡池1座,脱水机房1座,加氯加药间1座,仓库机修间1座,综合楼1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9416.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4303.2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447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后期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查后的成果提交招标人,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各项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及配合完成上级资金申请等相关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共90日历天,其他服务至竣工验收止,其中:一次性详细勘察30日历天;初步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其他服务至竣工验收并档案移交后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鼎山街道体育路1号 | 地 址: | **市**区棠香街道五一路45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廖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 电 话: | 152****5359 | 电 话: | 133****471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