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4月24日,****根据《****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公司、检测单位******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共8人组成。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和检测单位关于验收监测结果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乐雅**侧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设置床位150张
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23517.8m2,包括住院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门诊医技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洗衣房、食堂、氧气站、中药煎制室、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等。其中住院综合楼、门诊医技综合楼、洗衣房、食堂、氧气站为利旧改造,中药煎制室、污水处理站等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7月委托****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9月2****环境局**分局批复(平环审字〔2025〕12号);2025年9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03MB086****7001Q)。项目于2025年9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调试运行。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稳定运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符合验收条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907.14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3.3万元,占总投资的5.42%。
(四)验收范围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已完成环评中相关建设内容的建设工作,仅锅炉未建设完成,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仅对除锅炉外的其他建设内容进行验收。验收范围为:项目位于**市**区乐雅**侧,占地面积 23517.8m2。项目总投资1896.54万元,项目组成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床位150张。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建设处理能力200m3/d****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水解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门诊楼、住院楼废水经化粪池(2×50m3)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4m3)处理,与****处理站,预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二)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地埋式布置,池体密闭,周边绿化并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医疗废气及煎药室异味:采用空气净化器、加强通风等措施。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主要为潜水泵、鼓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基座安装减振装置,运营期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设备养护管理,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收集后送白****发电厂处理。厨余垃圾专用容器收集,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20m2),交**市****中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生石灰消毒、脱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调节池(60m3)兼作事故池,满足事故废水暂存要求。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加强二氧化氯、酒精等危险物质管理,定期检查。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进出口废气排放速率,可知油烟净化器对油烟的净化效率约为86.25%,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标准要。
根据本项目****处理站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处理站对CODcr的处理效率为32.55%、对BOD5的处理效率为31.85%、对悬浮物的处理效率为29.55%、对氨氮的处理效率为14.87%、对动植物油的处理效率为25.86%、对石油类的处理效率为22.92%、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处理效率为26.14%、对粪大肠菌群的处理效率为98.67%、对挥发酚的处理效率为73.37%,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由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由食堂油烟检测结果可知:项目食堂油烟出口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附录D中标准限值要求。
2、环境空气
由环境空气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敏感点处污染物氨和硫化氢浓度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限值要求。
3、废水
****处理站出口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由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敏感点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中药渣及厨余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点统一处置。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后统一交由**市****中心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经生石灰消毒、脱水处理后进行规范处置。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内污染物无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以上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各监测点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前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验收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对应排放标准的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理处置。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及自行监测制度。
公示期:2026年5月29日-6月26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高院长
电话:138****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