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94号 | |||||
| **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 | |||||
| 普通 | |||||
| ****关于**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银利****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0823MADNYL020R | |||||
| 刘颖钰 |
| 身份证 |
| 2026年06月01日 |
| 2026年06月01日 |
| 长期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银利****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湛****工业园****038号。项目主要内容为:以锆钛毛矿、锆中矿为原料,采用重选、磁选和电选等物理选矿工艺,生产得到钛精矿、锆英砂、金红石、硅中砂、铁矿砂、独居石,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原料15万吨。
二、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环境局初审意见、**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26〕49号),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烘干炉应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如改用垃圾衍生燃料(RDF),需重新组织专项论证,并按程序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烟气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后由高度不低于17米的烟囱达标排放。颗粒物(烟尘)排放浓度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湛环〔2023〕299号)中**干燥炉(窑)颗粒物排放浓度管理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30毫克/立方米)。烟气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排放限值分别为35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基准氧含量按实测浓度计)。项目厂区仓库及车间粉尘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粉尘≤1.0毫克/立方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矿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污水进水水质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后,转移至厂内生活污水集水池,****处理厂槽罐****处理厂处理;****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成投产后,生****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经园****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洗车废水除蒸发损失外,全部经洗车浅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
项目应合理划分厂区内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尽可能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5分贝(A声级),夜间≤55分贝(A声级))。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桶装)、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燃料灰分、废包装袋、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落实《**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空气中氡浓度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推荐的工作场所500贝克/立方米补救行动干预水平。项目重点关注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目标值为5毫希沃特。
项目应落实《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环规辐射〔2018〕1号)规定,加强对物料堆场、工作场所、产品仓库、厂区(外)土壤和周边水体的辐射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独居石管理措施。独居石仓库应独立设计、建设,尽可能采用自动化设施设备,尽量减少用工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与伴生放射性物料接触时长。建立独居石进出贮存仓库台账,切实落实管理措施,定期将独居石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制订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容积满足事故废水要求的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件发生。
(八)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措施。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成后,全厂NOx排放量应控制在2.346吨/年以内。根据《****环境局关于**银利****公司年加工15万吨海滨砂矿选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复函》,本项目NOx总量指标来源于**粤电湛****公司2×220吨/小时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改造项目已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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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