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建标〔2025〕66号),切实规范和加强住房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全面提升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执行好住房设计标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住房项目设计、建造等相关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省好住房设计导则》《**市好住房设计导则(试行)》《**市好住房评价指引(试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其补充规定等标准,确保设计成果符合规范要求。
二、把准好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重点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切实规范好住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全面体现好住房的住宅特征,保障住宅安全和性能。重点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省好住房设计导则》《**市好住房设计导则(试行)》中涉及施工图设计的“应”字条文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并按要求填写《好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专篇意见表》(附件),形成审查结论。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加强好住房设计变更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做好住房设计变更管理,对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除设计错漏外,一律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原则上应该是正向优化,且必须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第十四条、《****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偷工减料或变相降低质量标准。
附件:好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专篇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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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好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专篇意见表
报告编号: 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 | 子项名称 | ||||||||
| 审 查 意见 | 本工程概况与基本评价: | ||||||||
| 执行 标准 情况 | 建筑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结构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给排水 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电气设计(智能化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暖通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景观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室内装修设计 | 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 ||||||||
| 审查人: | 技术复核: | ||||||||
| 建议 | |||||||||
| 审查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
| 违反的强制性条文数 | |||||||||
| 处理意见 | □不修改 □一般修改 □重大修改 □重新设计 | 是否复审 | |||||||
| 审核人(签字) | 审查机构(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