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 ****致林农的一封信——砍了树记得种回去!有证不复绿,照样罚款!
广大林农朋友:
近年来,我县部分群众在经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砍了树却迟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林复绿。很多人以为,只要有证,砍了树就完事了。大错特错!有证不复绿,照样违法,照样被罚!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更是法律强制要求履行的责任。
如果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怎么办《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七十九条明确:****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仍完不成的,可以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对不履行更新造林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也就是说,这次不复绿,下次想再砍树就批不下来了。
特别注意:更新造林不是随便种几棵树就算完事。 根据规定,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须达到85%以上,未达到标准的也属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种了但没种活、没管好,同样要承担责任。
以下案例告诉您,有证不复绿照样被罚!
案例一(**昌化):采伐后未更新造林,被责令整改后又擅自毁林开垦种植西瓜,被罚4万多元
张某某于2023年3****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并取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面积共8.89公顷。按采伐作业设计要求,采伐后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但张某某却种植了香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林业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按期完成整改,张某某随即套种芒果树完成整改。然而,张某某又于2024年2月将地块租给繆某某,随后繆某某擅自对该地块4.2423公顷(42423.65平方米)面积进行开垦,并毁掉套种的芒果树后种植西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的规定。****林业局于2024年11月18日依法将案件线****执法局查处,****执法局于2024年11月28日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处后对繆某某作出处罚金额42423.65元决定。
案例二(****):5公顷采伐后未全部更新,被罚4万多元
李某某于2022年8月在**市东瓜街道办理了人工商品林采伐手续,采伐面积共5.6652公顷。按采伐作业设计要求,采伐后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然而期限届满后,李某某仅完成了0.6017公顷的更新造林,逾期未完成面积达5.0635公顷,未完成比例接近90%。****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七十九条,认定其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50%以上属于情节严重,责令限期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并处逾期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面积所需费用1.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达40945.5元。
案例三(****):办了证砍了树,连续两年不更新,被责令整改+罚款
冯某某于2020年5****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了位于霍吉尔特蒙古乡境内20亩退耕还林地中的原有沙枣林木。此后,冯某某在2021年春季种下黑加仑幼苗,2022年春季又翻犁后改种沙枣幼苗。2023年3月,******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于2023年5月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冯某某虽在4月种植了白蜡苗木,但8月和11月经两次现场检查发现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局依法对冯某某作出处罚:责令按作业设计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并保证当年成活率85%以上;同时处以造林成本1倍的罚款2706.35元。
案例四(****):84亩林地采伐后拒不更新,被罚近万元
王某某在办理完采伐手续后,对其84亩林地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不按规定完成。经查,其行为符合“逾期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违法情形。******局依法责令其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以罚款9492元。
案例五(****):24.51亩采伐后逾期不复绿,限期六个月+罚款
赵某某在**县三座店镇马市营子村采伐用材林后,逾期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第七十九条,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在六个月内对采伐的24.51亩林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二、处以罚款2451元。
对照上述案例,有证不复绿的违规后果一目了然:
一是责令限期完成——收到责令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种到位,跑不掉;
二是罚款——逾期未完成的,面临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轻则数千、重则数万;
三是不再批准采伐——更新造林义务没履行的,后续采伐申请将不再获批;
四是验收不合格继续追责——补种不是种下去就完了,必须成活达标。如验收不合格且无正当理由不予改正,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林农朋友,您手中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仅是“砍树许可”,更附带着一份“还林承诺”。采伐后请务必按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树种和标准,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并确保苗木成活率达标。
同时,请广大林农朋友抓紧自查,按时完成还林复绿。如有疑问,****林业局、镇管护站咨询,也欢迎对身边未复绿的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98-****2815、0898-****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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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