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汕尾220千伏星云至陂美线路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汕尾-陆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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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拟对**220千伏星云至陂美线路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6-03


根据**220千伏星云至陂美线路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1393

传 真:020-****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20千伏星云至陂美线路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市**街道、博美镇、内湖镇、陂洋镇;******县葵潭镇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220千伏星云至陂美线路工程途径**市和**市。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220****电站至500****电站双回线路**段工程
**220****电站至500****电站配套工程#B5塔解口点段双回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度18.8千米,按同塔双回架设。**段线路接入500****电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解口点,形成220****电站至500****电站双回线路。
2.220****电站****电站单回线路**段工程
220****电站****电站单回架空线路**段路径长度7千米,利用现220****电站****电站单回线路路径长度15.3千米,最终线路接入500****电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解口点,形成220****电站****电站单回线路。拆除现220****电站****电站#98~#99段和#118~#119段线路路径长约0.7千米。
3.220****电站外相关线路改造工程
220****电站本期不新增出线间隔,****电站内间隔排列,需对站外部分线路实施改造。
(1)220****电站至双寨牵引站甲线改造工程。
拆除现220****电站至双寨****电站架构出线处~#5段线路路径长约0.35千米,拆除塔基3基,**220****电站至双寨牵引站甲线线路路径长约0.22千米,与现220****电站至双寨牵引站乙线按同塔双回架设。
(2)220****电站****电站线路拆除工程
拆除现220****电站****电站#1~#6段线路路径长约1.6千米,拆除塔基4基。
(3)220****电站****电站线路拆除工程
拆除已退运220****电站****电站#187~****电站架构出线处段线路路径长约1.6千米,拆除塔基4基。

环评机构

**省****研究中心(******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电磁环境影响
(1)项目线路运行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环境影响。
(2)根据理论预测结果,只要输电线路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和实施施工中满足设计对地线路高度开展建设,(即220****电站至500****电站配套工程#B5塔解口点段双回架空线路导线对地线高不低于21米、220****电站****电站单回架空线路**段导线对地线高不低于27米),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所有预测楼层高度预测值均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所要求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均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标准限值10kV/m。
2.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土方挖掘等各种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输电线路在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输电线路施工期对沿线居民影响不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2)通过类比监测分析,工程输电线路建成后,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影响
(1)输电线路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以及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只要在施工期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植物多样性、动物**、生态服务功能影响很小。
(2)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输电线路运行期安全巡检等维护活动。
4.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较少,且时间短暂,只要项目严格落实施工污废水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会对线路沿线地表水体水质和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线路拆除后产生的废旧铁塔、导线等。项目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沿线环境不产生影响。
(2)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专人定期进行巡检,发现磨损的绝缘子需进行更换。更换的废旧绝缘子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专****公司处理,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影响。
6.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排放的废气、各类施工活动。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工程量相对较小且施工持续时间短,在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输电线路工程不涉及环境风险。
(二)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1)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确保输电线路导线对地线高不小于设计线高,以保证公众曝露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不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千伏/米、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线路工程在线下或塔基附近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加强管理;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并优化架线高度。
(3)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
(4)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工地显著位置悬挂《建筑施工现场标牌》,施工期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除抢修、抢险之外的其他任何施工作业,避免在昼间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塔基施工时进行围挡,对塔基基础以外进行恢复绿化。
(2)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道路严格控制道路宽度;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道路进行土地整治,撒播草籽,恢复绿化。
(3)施工期临时用地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和劣地;占用园地和林地,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表面采用防尘网等进行临时覆盖,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回填表层土,并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4)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水土保持措施。
(5)塔基拆除过程中将裸露在地面的塔基进行拆除,拆除结束后及时对拆除塔基进行植被恢复。
4.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建设简易沉淀池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
(2)禁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倾倒施工废弃物和排放污水,施工机具避免漏油。
(3)灌注桩基础在施工现场地表径流或养护水汇水处设置排水沟与泥浆沉淀池,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周边绿化,沉淀泥浆干化后作为建筑垃圾外运至施工单位协议场所进行处理。
(4)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在线路附近出租屋,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居住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6)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堆土点设置在塔基附近且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禁止堆置和填埋固废、挖沙取土等。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收****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外运至施工单位协议场所进行处理。
(2)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在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的临时堆土场。
(3)拆除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4)输电线路运行期更换的废旧绝缘子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专****公司处理。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土废渣等合理堆放,施工时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3)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
(4)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
(5)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防尘措施,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