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于山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预选施工单位阳光作业随机抽取公告(第二轮)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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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要求,为确保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心“阳光作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负责本次项目的施工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随机抽取。现诚邀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于山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

1.2项目地点:**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

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整体预算金额约24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核为准,工程款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予以付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付款申请、正式税务发票,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1.5工程内容:****园区内6处木质栏杆进行更换、增设,更换为金属户外耐用材质,表面需有仿木纹漆。部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等,具体点位及数量详见下表,数量为暂估,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项目

序号

地 点

长度(米)

原样式参考

备注

一、木栏杆进行更换、增设

1

戚公祠醉石旁栏杆

4.3

测量数据为木栏杆长度,存在误差,不包含立柱数据,原木质栏杆更换为金属户外耐用材质,表面需有仿木纹漆。

2

戚公祠寿岩榕

(**事变馆后侧)

5.75

3

九日台音乐厅旁水池

40


4

东门思乡亭旁

13.6

5

东门屋顶平台

19.4

6

喜雨台公厕对面下沉平台

5

合计

88.05

样式可参照原木栏杆样式,具体数量以实际施工工程量核定为准

二、部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

部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

针对部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

具体数量以实际施工工程量核定为准

1.6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若出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上限1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施工费用的计算

2.1.施工费用的计算标准通过本次****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施工单位,其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核为准;一般建设项目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编制**工程结算,对未按规定时间内送审结算的结算款将不再拨付。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2.2.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等要求,做好施工时的文明安全措施,提供商品须有CE、3C认证,有注册商标、正规品牌、质量保证产品,承诺1年保修时间。

2.3.预付款:无。

2.4.进度款:无。

2.5其余相关服务要求将在合同内补充。

3.参加抽取条件

3.1独立企业法人。

3.2具备文物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建筑)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法人和配备本工程的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且不属于《**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4报名单位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专业)。

3.5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具备文物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古建筑)资质材料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报名单位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专业)。

3.5.3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3.5.4由报名单位派出的委托授权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

3.5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3.5.1公告时间: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五个工作日)

3.5.2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91-****2137

4.随机抽取

4.1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周二)上午9:30标书代写

抽取时间:2026年6月9日(周二)上午9:45

地点:**市于山****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4.2流程

4.2.1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施工单位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排阳光运作。

4.2.2抽取**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预选施工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4.2.3符合抽取条件入围的预选施工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4.2.4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三家预选施工单位;其中,第一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三预选施工单位、第二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二预选施工单位、第三次抽中的单位为第一预选施工单位。若第一预选施工单位中有单位放弃,则由第二预选施工单位递补,依次顺延。

4.2.5.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现场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的预选施工单位。

4.3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

4.3.1随机抽取完毕并经**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处监督人员确认无****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预选施工单位,本项目投标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领取,并于1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进行核实。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开始施工,6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

4.3.2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①投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投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③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4.5公示地点:****处务公开栏、**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微信公众号。

4.6公示期公示时间: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1日(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2137

4.7本次****园区栏杆、古建亭廊木结构、油漆修补项目的施工单位工作由********小组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docx


****

2026年6月2日

附件: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投标,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我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我方若有幸获得本招标项目中标权,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 号)要求,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14号)和《**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见》(榕政综〔2006〕209号)、《关于落实工程建设行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劳动用工信息公示牌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监〔2019〕8号)、《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监〔2019〕21号)和《关于印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治欠办发〔2020〕3号)等及现行国家和本省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以工程款未到位、工程存在风险等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有拖欠,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予支付,并按拖欠工资额的2倍处以违约金罚款。

二、承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配备劳资专管员,留存每名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复印件;对农民工进退场、考勤、工资支付等建立台账。如设置有围挡或建立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公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农民工考勤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维权投诉渠道等各类信息,并实施实名制打卡。

三、承诺无条件服从发包方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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