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6-03 15:35:00 |
| 发布单位:****工程局有限公司**市**区市政道路项目三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 (项目名称) 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包件名称)人行道及附属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 (项目名称) 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包件名称)人行道及附属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项目名称) 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 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区 。 建设规模: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 包件划分: 1标段1包件。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6月25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6年6月8****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cn/)进行网员注册,待招标人审批通过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对应拟投标段包件报名(先在平台上点击“我要报名”,对应包件选择“参与”,参与成功后),再通过招标人指定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 500 元,图纸每套 / 元,****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详见本公告第10款标书款指定账户信息),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4.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下午15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上传。逾期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340 元(大写:叁万零叁佰肆拾元整)。 6.2****银行转账或汇款、保函的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请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见本公告第10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cn/ 9.确认 请于2026年6月8日12时00分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不得参加投标。 10.确认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若采用转账或汇款形式,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工程局有限公司**市**区市政道路项目三分部 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招标标书款”或“****工程局有限公司**市**区市政道路项目三分部 富崇路人行道及附属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或保函上传至招标平台或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XX项目+XX工程+包件号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标书款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市**区市政道路项目三分部 汇款账号:01-10-006457-01 开户银行:****公司**马甸支行 联行号: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01-10-000493-01 开户银行:****公司**马甸支行 联行号: 907****00513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省**市**区**镇 邮 编: 联系人: 龙东 电 话: 137****6511 电子邮箱: ****@qq.com 2026 年 6 月 3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 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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