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比(苏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套智能消费产品改扩建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吴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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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152453桑开科
张广娟******区
****工业园六丰路8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500万套智能消费产品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53-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区 ******区
经度:120.663056 纬度: 31.224444****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3-31
吴开管委审环建〔2026〕21号913********7152453001Q
2019-11-258000
100****
913********7152453****
913********7152453******公司,澄铭环境****公司
****0594MA20K1LJ10,****0506MA1NDPPT5A2026-04-05
2026-04-292026-05-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9Qy2r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与环评一致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年产3500万套智能消费产品改扩建项目与环评一致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注塑→机加工→喷涂→移印/镭雕→装配,部分产品只涉及其中一部分工艺,如有些产品注塑后直接移印。与环评一致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本项目2#厂房1F注塑废气、4F南区移印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原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04)排放,1F模具及产品擦拭废气、未收集的注塑废气由密闭车间整体收集经原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O003)排放;3F调漆废气采用风管收集,喷涂、流平、烘烤废气均经管道密闭收集,4F喷涂车间少量移印废气、镭雕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原有“水喷淋+过滤+沸石浓缩+RTO 装置”处理,通过30米高排气筒(FO001)排放。3#厂房1F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原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O006)排放。除喷涂车间外产生的镭雕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严格控制点胶、烘烤、机加工等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收集率及去除率达到《报告表》要求,FO00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颗粒物、苯系物、二氧化、氮氧化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2标准;FO004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限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苯乙烯、丙烯、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1,3-丁二烯、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二氧化硫等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FQ003、FQ006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1,3-丁二烯、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二氧化硫等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厂界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甲苯厂界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及厂界限值、苯乙烯厂界限值、氨厂界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二氧化硫、苯系物厂界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纯水制备浓水(2.18吨/年)、研磨废水(8.5吨/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现有“回用水处理装置”处理回用于喷漆房水幕用水,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喷漆废水(2.5吨/年)进入现有“****处理站”处理再回用,生活污水(40998吨/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强噪声声源,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抹布手套、废油及油桶、废漆渣、废化学品容器、废水性漆桶、废油性漆桶、废油墨、废活性炭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1、FQ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喷涂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排放限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2标准;FQ004排放涉及移印和注塑工序,所以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限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FQ003注塑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限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FQ006注塑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限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环节有喷涂、注塑、熔接、点胶、烘烤等,非甲烷总烃厂界限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厂界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甲苯厂界限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臭气浓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及厂界限值、苯乙烯的厂界限值、氨的厂界限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二氧化硫、苯系物厂界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行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回用水pH值、COD、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标准。生活污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排****水厂接管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东、南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喷涂废水委托****处置;废漆渣、废催化剂、废抹布、包装等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废有机溶剂、废油墨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油及油桶、废化学品容器、废水性漆桶、废油性漆桶委托**市****公司及******公司处置;喷胶水帘废水(液)及喷淋塔废水、洗枪废液、胶渣委托**市****公司处置;废灯管、废铅酸电池委托**惠苏****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委托****处置;废滤网委托**市****公司处置;企业已于厂区西北角建设危废仓库,面积为249.6m2,仓库地面已做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区分类堆放,定期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仓库内设有黄沙、灭火器等,设置了防泄漏托盘;危险废物储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本次验收因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因笔误导致喷涂废水、废有机溶剂危险废物代码填写有误,与公司早期环评文件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不符。现结合名录规范与企业实际产废情况,对上述危险废物代码予以更正,具体说明如下: ①喷涂废水原危废代码(HW12 264-012-12)变更为(HW12 264-013-12); ②废有机溶剂原危废代码(HW06 900-404-06)变更为(HW06 900-402-06)。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根据项目风险评价等级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作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1、各项环境风险防控设施配置情况已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详细说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320506-2026-098-M。 2、2026年04月27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152453001Q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丙烯腈(吨/年) 苯乙烯(吨/年) 甲醛(吨/年) 酚类(吨/年) 氯苯类(吨/年) 苯(吨/年) 甲苯(吨/年) 乙苯(吨/年) 二氯甲烷(吨/年) 颗粒物(吨/年) 1,3-丁二烯(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0 89456 140242 0 0 89456 89456
0 24.6899 60.197 0 0 24.69 24.69
0 3.623 4.326 0 0 3.623 3.623
0 0.3319 0.478 0 0 0.332 0.332
0 4.6723 7.832 0 0 4.672 4.672
0 3.7572 46.172 0 0 3.757 3.757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4.3903 13.7417 0 0 4.39 4.39 /
0 0 0.1049 0 0 0 0 /
0 0 0.0071 0 0 0 0 /
0 0 0.0668 0 0 0 0 /
0 0 0.0437 0 0 0 0 /
0 0 0.0773 0 0 0 0 /
0 0 0.0558 0 0 0 0 /
0 0 0.0042 0 0 0 0 /
0 0 0.0099 0 0 0 0 /
0 0 0.0687 0 0 0 0 /
0 0 1.5276 0 0 0 0 /
0 0 0.0012 0 0 0 0 /
0 0 0.0489 0 0 0 0 /
0 0 0.0019 0 0 0 0 /
0 0 0.24 0 0 0 0 /
0 0 1.174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回用水处理装置:调节池+过滤器+臭氧催化氧化反应塔+回用水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洗涤用水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研磨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内现有的回用水处理装置(调节池+过滤器+臭氧催化氧化反应塔+回用水池)处理,喷漆废水进入厂内现有****处理站(絮凝沉淀+pH调节+芬顿氧化+pH回调+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于喷漆房水幕用供水,不排放。 监测点位;进口1研磨废水、 进口2纯水制备浓水、回用水装置出口 (二进一出);监测因子:pH值、COD、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监测频次:每天4次, 连续监测两天
2 / 本项目生活****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水厂接管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厂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 监测点位:生活污水总排口;监测因子: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每天4次, 连续监测两天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过滤+沸石浓缩+RTO FQ001排放涉及移印和涂装工序,所以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限值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喷涂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有组织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2标准; 喷漆废气:经1套水喷淋+过滤+沸石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由3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2#厂房4F北区喷涂车间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过滤+沸石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由3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镭雕废气:2#厂房4F喷涂车间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少量镭雕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过滤+沸石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由3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3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 监测因子:进口:非甲烷总烃、 低浓度颗粒物,出口: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系物,检测频次:每天3次, 连续监测两天
2 两级活性炭 FQ004排放涉及移印和注塑工序,所以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限值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1,3-丁二烯、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2#1F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其中90%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FQ004排气筒排放;:2#厂房4F南区移印车间移印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FQ004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进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 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氨;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 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氨、二氧化硫、臭气浓度;检测频次:每天3次, 连续监测两天
3 两级活性炭 FQ003注塑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1,3-丁二烯、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注塑车间挥发的擦拭清洁废气经车间密闭整体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FQ003排气筒排放;10%注塑废气经车间密闭整体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FQ003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进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 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氨,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 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氨、二氧化硫、臭气浓度;检测频次:每天3次, 连续监测两天
4 两级活性炭 FQ006注塑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酚类、氯苯类、苯、甲苯、乙苯、二氯甲烷、1,3-丁二烯、氨、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3#1F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FQ006排气筒排放; 监测点位:进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氯苯类、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氨,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氯苯类、甲苯、乙苯、二氯甲烷、氨、二氧化硫、臭气浓度;检测频次:每天3次, 连续监测两天
5 两级活性炭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针对本项目 “以新带老” 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本次验收监测工作对 FQ003 排气筒排放的甲醛、苯,FQ004 排气筒排放的甲醛、苯以及 FQ005 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开展验收监测。 监测因子:进出口: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每天3次, 连续监测两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运营期北、东、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打磨机等,噪声源强在50-70dB(A)。经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通风口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后降低噪声。 监测点位:企业厂界界外1米,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频次:昼夜各1次,连续监测两天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抹布手套、废油及油桶、废漆渣、废化学品容器、废水性漆桶、废油性漆桶、废油墨、废活性炭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喷涂废水委托****处置;废漆渣、废催化剂、废抹布、包装等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处置;废有机溶剂、废油墨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油及油桶、废化学品容器、废水性漆桶、废油性漆桶委托**市****公司及******公司处置;喷胶水帘废水(液)及喷淋塔废水、洗枪废液、胶渣委托**市****公司处置;废灯管、废铅酸电池委托**惠苏****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委托****处置;废滤网委托**市****公司处置;企业已于厂区西北角建设危废仓库,面积为249.6m2,仓库地面已做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区分类堆放,定期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仓库内设有黄沙、灭火器等,设置了防泄漏托盘;危险废物储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根据项目风险评价等级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安全作业,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各项环境风险防控设施配置情况已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详细说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320506-2026-098-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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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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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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