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排查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补疑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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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排查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排查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5.2内容修改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应当从以下后续处理方式中选择一种,具体为:(1)继续定标;(2)重新招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2: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计算规则(第78页)中删除以下内容:“投标人第2.2.1(2)目得分A为该目中对应各评分(评审)因素得分的和;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A。”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内容修改为:“自合同签订720日历天”。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单位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具有50km以上排查工作业绩,拟与满足本项目设计、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招标公告全部资格条件。

请问本单位能否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承担本项目的排查工作

回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其拟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仅具备检验检测(CMA)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勘察工作。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3231、****3831

2026年6月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3
招标公告
包河区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排查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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